優質BOT案 商機看得見
江妍慧
2005/06/02 第480期
政府自實施促參以來,廠商賺商機、人民享生機、政府有成績。行政院工程會今年再接再厲,擴大利機,將文教設施、污水下水道列入促參重點。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自二○○○年公布施行以來,在行政院大力推動及各部會密切配合下,近年簽約金額、件數逐年成長,二○○四年全年已達到八十二件,民間投資總額超過一千三百億元,顯見不論政府或者是民間,都逐步認識到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廣大的商機,以及開放民間參與的各項優點。


為進一步提升效益,推廣國內促進民間廠商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的廣大商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年也針對數項商機加以宣導,促進民間廠商參與公共建設的意願,包括文教設施、污水下水道,都是工程會首先要推動促參的政策重點。


辦理條件 規模大眼光遠


由於國內學校用於教育資源的經費已經頗為有限,在提供其他服務方面,包括學生宿舍、學習中心等,更是心有餘但力不足;為提升學校設施之維護管理品質及使用效能,期望經由民間投資及經營活力,達到調整教育資源的分配與運用,也能節省政府財政支出與活絡經濟發展的多重效益。


今年以民間規劃方式自行辦理台大、成大學生宿舍BOT案、擁有豐富興建學生宿舍會館經驗的太子建設公司董事長莊南田表示,集團過去一向都很重視教育,過去也從事多項學校文教設施相關的公益捐贈,且為了響應行政院的大力推動民間參與BOT案,因此今年才主動參與台大與成大的學生宿舍BOT案。


太子建設有過去的相關經驗,所以現在辦理文教設施的BOT案,也很容易上手。不過對於從未辦理過BOT案的廠商,並不需要過分煩惱技術門檻的問題,莊董事長表示,辦理政府的BOT案,不需要有特殊技術,不過,以太子建設今年辦理的BOT案來說,市政府轉運站光硬體建設就要投資六十億元,台大學生宿舍要投資三十億元,成大學生宿舍要九億元,所以辦理BOT案的廠商,公司要有一定的規模,且必須具備國際觀與長遠的眼光。如市政府巴士轉運站,還要做購物廣場、旅館與辦公大樓,是複合式多功能的建案,必須要有國際觀與長遠的眼光才能做出合乎需求的規劃。


台大、成大的學生宿舍也有類似需求。尤其,經營權移轉回學校後,至少還必須能提供營運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所以在興建的初期就必須考量到日後學生的需求與生活習慣是否會有所轉變;如過去學生宿舍沒有空調,現在則有裝設空調,還有學生使用電腦、網路等需求,長遠會有什麼樣的變化發展,都必須考慮進去。


瑕不掩瑜 前置長收入穩


對於BOT前置作業需時較久,莊董事長也不諱言,台大、成大的宿舍BOT案,詳細的宿舍管理事項也要經過密集的溝通,才能符合校方校規會的規定,對於收費的標準,也需兼顧學生的需求,對學生做抽樣問卷調查,決定學生能接受的收費水準,不能只考慮公司自身的利益;之後再向台北市提都審、申請建照,程序頗為繁瑣。不過公司有興趣來辦理BOT案,就要有決心與毅力,遵守規定來完成。


雖然辦理BOT案程序冗長,但因為BOT案收入穩定,對廠商仍頗有吸引力。莊董事長表示,以台大學生宿舍案為例,雖然在照顧學生的考量下,宿舍收費必須遠低於周邊地區房租市價,使得辦理BOT案公司的收入較少,試算此案報酬率大約在八%左右,低於過去公司住宅推案的毛利率;不過,因為營建業在市場推案眾多、市場飽和時,業績會受到影響,此時BOT案仍能提供穩定收入,也可以對業績起落的程度起穩定的作用,長遠來看,對公司的經營是好事。而工程會主委郭瑤琪也表示,除了學生宿舍外,周邊消費(飲食、生活用品等)附屬設施也由廠商來經營,可由這些收入來彌補租金收入的不足,提高廠商參與BOT案的誘因。此外,廠商還可享有租稅優惠;依據「促參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文教設施案件如屬於規定的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內,包括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一億元以上之公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及其設施、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五千萬元以上之公立國中、公立國小及其設施、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五億元以上之社會教育機構及其設施等,更可享有營利事業所得稅及進口關稅之相關租稅優惠。


今年文教設施的商機部分,教育部提出二十八案,其中包括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委託民間參與投資計畫、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島文化園區興建計畫等大型案件,國立政治大學、交通大學、中興大學、東華大學等學生宿舍促參案,及清華大學、中央大學的育成中心民間參與案等。


民生工程 具獨占性特點


除了文教設施外,污水下水道也是政府促參的重點之一。郭主委表示,進入二十一世紀以後,經濟發展已非國家現代化唯一目標,相對的致力於人民生活品質的提升,亦為世界各國政府的首要目標之一,其中,「污水下水道」的普及為國民生活品質統計的重要指標,更是影響國人健康及台灣國際競爭力不可忽視的課題。


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也表示,歐洲等先進國家污水下水道接管率在九○%以上,台灣平均只有一○%左右,台北市是全台最高,接管率也在六○%左右,關於國際競爭力排名,在污水下水道的指標中,台灣排名落後,甚至比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還低。他指出,台灣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不高的原因是地方政府缺錢,不過現在政府已以污水下水道 BOT案列為優先處理。


對於有意辦理污水下水道BOT案的廠商,必須先釐清污水下水道與其他BOT案的不同點,以及關鍵所在。台北縣政府水利及下水道局技正陳志榮指出,一般BOT案是廠商向使用設施者收錢,收益來自民眾,廠商在興建設施的過程中,會盡量提升設施水準,在營運後能吸引愈多使用者,創造愈多的效益。


污水下水道則是屬於民生必需性質,使用者不會因為服務品質好或不好,而增加或減少使用,具有獨占性,這是與一般BOT案最大的不同之處;民眾使用污水下水道要向政府繳費,廠商再向政府收費,因此整個BOT案的財務規劃必須相當精準,包括廠商確實的工程花費、投資金額等,這樣政府付出的費用才會較為正確,不會偏多或是不足。另外,因為營運能力的好壞對使用情形的影響差異不大,所以稽核機制也很重要。


工程困難 政府協助解決


至於污水下水道工程的的關鍵處不在施工技術,而在於協助用戶接管問題。陳志榮表示,台灣住宅後巷多搭違建,廠商要做工程(用戶接管)就必須要拆除違建,牽涉到違章建築的認定、使用執照的認定,這部分是由公部門的建管單位來負責。


過去政府自辦興建污水下水道,若在違建的拆除上有困難,結果往往是整條街道或巷子不做接管工程;而採BOT模式來建污水下水道,廠商就會強力推動政府要盡可能去拆除違建,因為接管的用戶愈多,廠商營運效益愈大,連帶讓用戶接管率提升,民眾生活品質改善,這也是採取BOT模式的好處。


陳志榮也表示,以台北市為例,用戶接管率已經很高,住宅後巷不會有化糞池,也就不會有惡臭、蟑螂、老鼠,環境衛生明顯改善。近年台北縣陸續興建污水下水道,雖然剛開始施工會引發民眾對於生活不方便的抱怨,不過做完工程後住宅後巷的違建不得再建,清出防火空間,重新建設雨水溝,也比較不會再有淹水的問題,加強居家安全,民眾反而感覺生活水準提升。


而工程中最困難的部分由政府協助解決,加上辦理BOT可享有租稅、融資等各種優惠,且未來政府也將編列預算加以補助、保障廠商的投資收益,對廠商的參與意願應該有不小的促進效果。另外,辦理BOT案的廠商還可以在本業之外,經營與本業無關的附屬事業,如餐飲、旅館,或是相關的污泥回收事業、水處理回收事業等,挹注本業收入。


陳志榮表示,如同辦理淡水污水下水道工程的廠商大陸工程認為,國內污水下水道是剛起步的市場,可開發的空間還很大,愈早進入愈可佔優勢;而民眾也能儘早享有優質的都市生活環境、河川水質污染的降低等,從而增進台灣的國家競爭力。


目前淡水、楠梓污水下水道已經與民間機構簽約,今年起尚有三十四處污水下水道系統陸續公告徵求民間參與,期望能有效加速污水下水道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