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控股法 點子王張景森拋出風向球
李 靜
2002/01/09 第302期
超越傳統行政架構思考

在執政內閣中,扁系色彩濃厚、向有「點子王」之稱的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最近又有新點子。他誇口說,政府決定推動「企業控股法」,以鼓勵企業以控股方式進行合併,朝國際化發展。

這是政府繼完成「金融控股法」的立法工作後,首度表示將再推動「企業控股法」。

有利產業合併 邁向國際化

張景森的構想是,因金融控股法的完成,使得金融業現已可進行跨業經營,國內金融業將走向大型化,並朝國際化發展,同時也將促使國外金融集團來台收購國內金融機構,提升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張景森認為,除了金融業外,國內其他企業也有這樣的需求,經建會有必要考慮來推動與企業控股有關的法律規範與管理等工作,以建立制度。

張景森指出,大型化與國際化將是未來企業發展主流,有了企業控股法,將有利國內產業可透過控股方式進行合併,該控股公司也可尋求海外上市以朝向國際化邁進。

他還舉例說,像聲寶及東元電機的合併案,類似的企業合併應該要鼓勵,但合併後衍生的問題很多,包括人事主導、股權分配、經營權的掌控等問題,如果沒有明確的規範就會衍生目前聲寶和東元所面臨的主導權爭議。企業控股法可以就這方面涉及的問題給予明確的法律規範,以避免爭議。

張景森進一步指出,以目前國內產業發展狀況來說,企業控股法適用的企業範圍將以電信、航空及營建三大產業為主。至於這三大產業要適用單一的企業控股法進行全面性的規範,還是比照金融控股法就不同的產業分別訂定控股法或控股條例,還需要再研究。

張景森說,目前經濟部工業局已積極研擬相關法案,而如果相關部會有興趣推動該法案,將可考慮由該部會主導推動,但若各部會不願意推動,基於產業發展的整體考量,經建會願意主導進行草案的研擬,他說,經建會近期內將邀集相關單位了解情況,以便確定研擬法案的主導單位。

企業併購法 急迫性遠勝企業控股法

然而「點子王」張景森,其「企業控股法」的理想,可能還處在醞釀階段。據了解,對於企業及產業發展,經建會目前將主力放在「企業併購法」的立法工作上,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負責主導企業併購法的制訂,她多次強調,企業併購法有利企業朝向跨業經營與專業集團化,在國際化與全球化下,企業不必事事從頭來,可與外國企業進行合併,而「企業併購法」草案將提供企業多元化的併購方式。

熟悉產業發展及企業控股模式的財經官員表示,在實務上,企業併購法對於目前企業的大型化和策略聯盟的必要性及急迫性,其實遠勝於「企業控股法」。去年一月至今年九月,我國共有二千零四十三件企業合併的申請案件,可見併購在當前經濟情勢下,已成為企業確保競爭力、對抗不景氣的因應之道。

何美玥也舉例說明企業併購法的重要性,例如前不久國內通路商燦坤赴美上市便是一種企業併購,藉由併購一家上櫃公司,再增資至規定額度,一舉上市。另外像美國思科本身不做研發,只生產,但他們會收購研發公司,像這種模式就非常適合臺灣產業。此外,像是先前華紙與永豐餘紙廠合併案,因員工權益缺乏照顧,引發員工反彈而功虧一簣,因此「企業併購法」草案中對勞工權益有所明定。

事實上,經建會多數技術官員也都是從報上才得知張景森有關「企業控股法」的構想,官員說,對於企業控股法,應屬於經濟部權責,但據了解,經濟部並無推動該法案的規畫或討論,而在經建會內部,也從未進行實務討論,企業控股法的推動進度,應還停留在經建會高層的「腦袋裡」。

熟悉金融事務的官員表示,若高層有意制訂「企業控股法」並允許其上市上櫃,其意義是,政府承認控股公司是現代經濟發展的必要型態。

官員解釋,因為過去以來,財政部以相當保守心態來處理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在金融主管單位的認知中,是屬於既無營業項目的paper company或是「空殼子」公司,若貿然允許它上市集資,對於投資人而言是相當大的風險,財政部就保護投資人權益的角度,對控股公司一直以來保守以對。

企業控股法 必要性尚待討論

經建會官員進一步解釋,財政部最近推動完成的「金融控股法」,主要是為解決金融機構結構性問題,及突破銀行法第七十四條對金融機構轉投資的限制,換言之,金融機構可以控股公司方式進行轉投資,同時也因是透過控股公司的方式,建立了防火牆的機制,例如一家金融機構透過控股公司轉投資一營建公司,若營建公司後來發生倒閉,營建公司的倒閉危機將不致波及該控股公司旗下的金融機構。

然而經建會官員表示,目前公司法等相關法令對於企業的跨業經營,包括電信、航空、及營建等並無任何限制,以現在市場競爭狀況,手握龐大資金的企業早就進行相關轉投資,因此企業控股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以及財政部的態度,恐怕還有相當討論的空間。

政黨輪替後這一、二年間,習慣超越傳統行政架構思考,不按牌理出牌的張景森為相關部會出過不少主意,例如他曾主動建議交通部將國道高速公路標售予民間經營,甚至機場、港口都可以比照辦理,他不僅得意於自己的「創見」,還私下告訴媒體,「這件事的credit應該留給交通部,經建會不要去搶功」,以表示經建會的「謙虛」。

不過,沒想到的是,張景森的「創見」卻遭到交通部直截了當的拒絕,交通部高層「婉轉地」說,「張景森把交通部客氣的應酬話當真了!」出售高速公路的建議,就這麼不了了之,就再也沒人提過。

這次,張景森又給相關部會提出了「企業控股法」難題,不過至今未見其他部會的任何回應,這次是否又只是張景森「腦袋裡的點子」,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