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說太沉重 顧立雄只想守天職
林修卉
2006/06/29 第536期
顧立雄認為,律師制度的設計就是幫被告辯護,即使對方是壞人也一樣,他說,這只是在提醒檢察官與法官在制裁、追溯犯罪時,要注意人權的保障、注意證據的有無。

自從總統女兒陳幸妤委任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顧立雄,擔任夫婿趙建銘的辯護律師後,顧立雄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雖然泛綠支持者視其為英雄,但泛藍民眾則痛罵他支持貪腐,甚至他還被一名婦女吐口水,狼狽離開法院。不過,事後提起口水意外,顧立雄直說:「吐得好準」!


人紅是非多接趙案更慘


在法律界,顧立雄本來就是一位高知名度的律師,專精刑事訴訟,曾擔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接手過的著名案件包括蘇建和案、簡又新控告李慶華、張友驊誹謗案、李登輝與宋楚瑜的麻將官司,以及呂秀蓮控告新新聞的嘿嘿嘿官司。過去,顧立雄未擔任訴訟律師團的發言人,他的名氣僅流傳於律師界,直到二○○四年他接下總統大選訴訟案,並擔任陳呂辯護律師團的發言人,一夕成為高媒體曝光度的知名大律師。


「人紅是非多」顧立雄有感而發地說,以前他不是公眾人物,現在被認定為半公眾人物,所以講話就要小心一點,某個程度不但要隱藏自己內心的意思與情緒,所用的辭彙也要修飾,特別是現在對抗很激烈的政治環境。


他感嘆道,媒體是要應付的,而且媒體關係不能完全不理它,也不能太黏它,要保持一點距離,因為媒體有時候也滿恐怖的,因為媒體會一直追著問,還會一直誘導你回答問題。總統大選訴訟結束後,顧立雄被媒體狂追的情況曾一度緩解,民眾也逐漸淡忘他為陳呂辯護一事,但接了趙建銘的台開案後,他表示:「情況更慘」。


外省第二代母親挺泛藍


其實顧立雄是外省第二代,他的母親因為語言的隔閡,對講台灣話的政治人物無法有親近的感覺,因此政治立場較偏藍,有一回他的母親和朋友打麻將,牌友看到電視上的顧立雄長得很像她,而且又姓顧,於是隨口問「顧立雄是不是你兒子」?結果,他的母親不假思索就回答:「不是」!


最有意思的是,這陣子大家看到顧立雄在電視上被罵、被吐口水,還被攝影機撞到頭,有一日母親對他表示,很難得,她的牌友覺得真「嘸甘」。「那很難得喔,你的牌友開始喜歡我起來了」顧立雄得意地說:「再說,我又不是這麼不被人家喜歡嘛!」


顧立雄為趙建銘辯護,被罵說是阿扁的手伸進司法,但他認為,如果他被罵一罵能平息一下大家的情緒也不錯,而他本來就是在藍綠都有的家庭裡面,他可以理解母親的想法,所以本來就應該互相體諒,不需要劍拔弩張。


然而,最令顧立雄傷腦筋的就是,大兒子對他就很有意見,而且從來不讓同學知道自己就是顧立雄的兒子,深怕會帶來困擾。也不喜歡同學對他指指點點,但偏偏父子又長得很像,只要同學看到電視上的顧立雄,很快就會聯想到他們的父子關係,所以大兒子很怕同學看電視,還好兒子的同學不看電視,只看網路,而且網路上面顧立雄的照片也不多,因此他的妻子王美花經常數落大兒子,好像一副老爸見不得人的樣子。


為了一句話成為律師人


至於顧立雄為何踏上律師一途,他則說:「跟我老婆有關」。他指出,他大學聯考考上台大社會系,但唸了一年,覺得那個時代的社會系師資讓人很失望,而且社會系的出路也令人茫然,於是決定轉系,但因為沒有好好唸書,沒辦法轉商學系,而那個時候唯一能夠轉進去的,就是志願排在最後面的法律系。


他接著表示,他在一九八二年退伍,同年十月考法官,國文只考五十分,低於六十分的標準,落榜變成無業遊民,但他已和女友王美花談戀愛談很久,從大三開始就是班對,於是在一九八三年三月去女友家提親,而當時王美花已考上金融法務高考,進入經濟部任職,結果女友的姐姐說,「律師很難考,不一定要考律師,那就隨便考一個,找一個事情做就好了」。


顧立雄回憶指出,他老婆的老姐可能早就忘了,但他記這句話記了二十幾年,因為當年他的自尊心很受傷害,總之男生就是怕錢賺得比老婆少、怕職業沒有老婆好、怕被老婆養,但又覺得自己不笨,應該要考上,所以之後幾個月他特別用功唸書。


一九八三年七月,顧立雄再次參加律師考試,他記得一連考三天,結果三天都沒睡好,到了九月放榜,他坐著二○九公車去考試院看榜,一下公車他的兩腿發軟,心想若沒考上要怎麼辦,總不能沒工作吧!不過,一九八三年對顧立雄而言,是一個人生的轉捩點,他不但在考上律師,順利就業,並在十二月與女友王美花結婚共組家庭。


爭議案照接法界的天職


近二個月來,顧立雄除了擔任第一家庭的辯護律師外,他也是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高鐵減振案的委任律師,而知名藝人胡瓜也在其他律師介紹下,委請顧立雄為他的詐賭案辯護,甚至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去年也曾聘請顧立雄,打焚化爐弊案官司,因此媒體呈現出來似乎顧立雄專門接一些爭議性高的案件。


事實上,早在十四年前,顧立雄執業初期,就曾為苗栗通霄派出所一名涉及殺人毀屍滅跡的警察辯護,結果在法庭外遭到死者家屬圍毆。他說,這位警察自己也承認是壞警察,專放高利貸,有一回找二個人向債務人討債,但討債者把債務人弄死,並焚屍棄至明德水庫。當時這名警察已關在牢裡,直到二審時,警察的姐姐來到萬國法律事務所,請求協助,而該案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員警一直抗辯,表示他的確叫人去討債,但絕對沒有叫人弄死債務人,所以債務人之死不應歸咎於他。


當時顧立雄曾為了是否接案陷入長思,於是他特別到看守所會見該名員警二次,要求員警說明為什麼無罪,而員警也提了很多不在場證明。他表示,此案對他的內心衝擊很大,且死者真的很可憐,這與律師的倫理有關,但律師可不可以拒絕一個可以有辯護空間的壞人?這名警察是一個壞人,但被告已提不在場證明,而且不在場確實有可信度。


他回憶說,這起殺人棄屍案,在苗栗通霄鄉下是一件大事,因此每次開庭都是整個村包著整台遊覽車來聽,難免也帶給法官某種程度的壓力,在最後辯論的時候,有二個人躲在法庭外面拿著雨傘,等他一出法庭就開始一陣追打,後來法警把他帶到法庭的另一個門,讓他從法官進出的門溜出去。


幫壞人辯護從人權角度


顧立雄認為,律師制度的設計就是幫被告辯護,因為原告是檢察官,而他又不是檢察官,如果律師不幫人辯護,那律師要幹嘛?就像醫生不幫人治病,那醫生要幹嘛?就算被告是十惡不赦,但這位警察沒做那一件壞事,而證據也顯示警察沒做那件事,他就應該在這個點上來替被告辯護。


他說,後來很多人說他接一些有爭議性的案子,但相較於這起殺人棄屍案,就沒什好掙扎了,而且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他能理解死者家屬的立場是希望求取一個公道,但律師幫壞人辯護,不表示律師是壞人,律師只是在提醒檢察官與法官在制裁、追溯犯罪時,要注意人權的保障、要注意證據的有無。


顧立雄表示,十四年前他不是媒體的焦點,接這種刑事案件不會被注意,如果今天接這個案子,會變得反差很大,民眾可能會質疑你為什麼幫這種壞人辯護,所以律師制度真的很有趣,但有時候會想若換成命案在今天發生,他還會接那個案子嗎?也許那個時候他有勇氣,但現在不一定有勇氣,接了可能會被罵到死,走在路上也可能會莫名其妙的被追打。


接大選訴訟覺得很光榮


至於大選訴訟案,顧立雄表示,他本來就相信不可能作票,也不可能做出槍擊案,因為槍擊案要造假要涉及多少人,而作票也是一樣,何況根本無法知道選務人員是藍是綠,所以當時接當選無效訴訟的案子,他一點猶豫都沒有,甚至認為能參與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


二○○四年台灣出現第一位盲人律師李秉宏,但各律師事務所卻沒有任何的盲人工作設備,於是各事務所紛紛拒絕提供李秉宏實習機會,不過當時擔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的顧立雄,得知李秉宏的窘況後,立即答應讓李秉宏在萬國實習,並提供盲人工作的相關設備。


對此,顧立雄低調地說,以他們事務所的規模,容納一個這樣的實習律師不算什麼,但李秉宏考上律師本來就是律師界的大事,大家要思考的是要怎麼協助李秉宏克服執業上的障礙,而最大的問題是法庭沒有點字設備,且象形文字的點字設備比較笨重,無法隨身攜帶,雖然他曾向司法院反應,但法庭的設施並未有所改善,因此這是他覺得比較汗顏的地方。不過,李秉宏曾向媒體表示,他非常感謝顧立雄提供他一個難得的實習機會。


御用很刺眼覺得太沉重


顧立雄接了數起跟第一家庭有關的案件後,被媒體和政界封為「御用律師」,他辯駁說,他不喜歡「御用」這幾個字,因為「御用」帶有封建和皇權思想,最好不要用這幾個字,而且很多人認為他最近應該會很忙,但趙建銘的案子只是媒體曝光度比較高,並不代表會比較忙,且趙建銘的案子只是眾多案子之一,更何況人還關在看守所裡面,他有什麼忙的呢?同樣地,胡瓜的案子跟一般律師在接的刑事訴訟沒什麼兩樣,除了胡瓜是高知名度的藝人外,他想不透有什麼道理不能接。


至於被「吐口水的事件」,顧立雄拉高分貝說,好噁心,吐了他滿臉口水,但吐得還真準,雖然被吐口水後心情很不好,不過他能理解,也會區隔當事人出於什麼樣的動機,而台灣藍綠對立很嚴重,難免會有不當的政治聯想,對於某一些針對他所代表的意含而做的攻擊,他可以忍受,因為他的家庭背景的關係,所以他可以理解這種感受,但若對他個人的不實指控,當然會求要回復他的權益。


最後,顧立雄表示,身為一個律師,最大的期望就是律師生涯最後能讓人家尊敬,而他做的每一個動作也都能受到尊敬,以及尊敬律師工作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