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摩網拍收三% 賣家串連出走
廖德琦
2006/08/10 第542期
賣家小P說,將價格轉嫁給消費者是很瞎的行為,因為買方也不是省油的燈,價格不夠漂亮,網拍一點吸引力都沒有,觀此情勢,只有集體出走。

自從eBay退出台灣市場,改由與PCHome Online合組平台後,Yahoo!奇摩就在網拍市場變成獨占事業。不知是否仗著獨占業者的優勢,Yahoo!奇摩七月下旬無預警宣布,自八月十日起,針對每筆成功網拍收取三%交易手續費,此舉引起賣家強烈反彈。雖然經過抗議收費時間改延後到九月起,但網友仍大為不滿,甚至告上公平會以及醞釀出走到其他網拍平台。


耍大牌? 網友要自救


Yahoo!奇摩董事總經理暨台灣區總經理鄒開蓮日前站上第一線滅火,解釋為何有此作法。她指出,美國和日本的網拍市場都有收取交易服務費,這是個必然的趨勢,所以Yahoo!奇摩拍賣早在一年多前就開始規劃收費,並不是因為eBay退出而耍大牌。未來會採用說明會與賣家溝通,讓賣家瞭解手續費精神,也希望可以把這個平台經營得越來越好,彼此雙贏。


網拍業者對於Yahoo!奇摩的解釋並不滿意,網友不但在網路討論區中抗議,也展開實際的集結運動,甚至打算籌組工會向主管機關申請,向Yahoo!奇摩嗆聲。


網拍業者董懷仁說,由賣家自發籌組的「台灣網路拍賣交易商業公會」,將結合全台網友的力量,向政府、Yahoo!奇摩抗議,目前他已經寄抗議信給Yahoo!創辦人楊致遠,未來也不排除向美國在台協會陳情。董懷仁強調,台灣是全世界唯一針對網拍賣家課徵五%營業稅的國家,現在再加上三%手續費,賣家幾乎完全沒有利潤。董懷仁說,網路拍賣上搜尋一個商品,其拍賣商品的價格都攤在陽光下,為了生存,大家都把利潤壓到最低。況且,台灣近四十萬名網路賣家中,大部分都是家庭主婦、二度創業者和學生,收入本來就很微薄,加上拍賣環境越來越差,有必要成立有組織的團體,跟拍賣平台協商,以獲得更合理的交易環境。


抽頭王?  賣家大失血


「Yahoo!奇摩若收取手續費,未來若有交易糾紛或損失,就必須幫忙協調;而不是只收費不管事。」網友小P說,以PCHome Online來說,因為沒有收取廣告刊登費,只對成交商品收五%的費用,雖然費用比較高,但提供完整的服務,例如幫會員做購物規劃,並且免費幫供應商發電子報、幫供應商做精緻廣告宣傳單,還主動發送促銷訊息;反之,Yahoo!奇摩在這方面的服務還要額外收費。況且,一般網拍利潤不到兩成,刊登費用每筆三元,現在還要抽三%的手續費,實在不合理,換算起來等於每件商品要抽走賣家至少十五%以上的利潤。


Yahoo!奇摩電子商務事業部副總經理洪小玲表示,從九月一日起,所有在Yahoo!奇摩刊登的商品,只要成交後必須收取結標金額三%的交易手續費。但設有上限,有些類別最高收一百五十元,某些類別上限收到新台幣三百元;而汽機車、旅遊及房地產因為廣告刊登費比較高,所以免收手續費。


其實,有些網友並不反對收取交易費,而是擔心若對方臨時取消交易是否會被追繳交易費。如果買賣雙方已在網路上決標,但買方臨時變卦棄標,結果Yahoo!奇摩的電腦記錄是這樁買賣已成,要收手續費。奇摩搜尋暨社群服務事業部產品總監康芳菁指出,Yahoo!奇摩拍賣頻道已規劃「棄標制度輔助金」制度,從九月到年底所有的賣家都可以獲得當月交易手續費十五%減免,作為未採取棄標的補償,賣家可以在這段時間內學習如何使用棄標流程。賣方只要在棄標十五天內向Yahoo!奇摩提出申訴並完成相關程序,可免扣手續費;否則就要收手續費,此舉主要可讓賣方有充裕時間進行交易後連絡或是棄標的處理。舉例說,以銷售一件一萬元的衣服為例,手續費是三百元,Yahoo!奇摩回饋十五%,也就是四十五元給賣家,賣家網友實際要支付的手續費是兩百四十五元。


要出走! 移師新平台


雖然Yahoo!奇摩釋出善意,但似乎澆不息網友怒火。網路交易權益促進會日前請立委召開記者會,執行長林帥孝律師指出,Yahoo!奇摩拍賣目前光是商品刊登費用及廣告費,根據推算每年大約就有十億收入,未來再加上手續費收入,估計每年拍賣可以達到十六億元以上,已經明顯構成獨占事業。依公平交易法的規定,不能有不當的服務報酬變更及決定。


對於Yahoo!奇摩拍賣是否有寡占市場、任意調價的行為,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已收到消費者檢舉函,會主動立案調查。公平會參事廖世明表示,若Yahoo!奇摩拍賣的市場占有率獨占屬實,加上任意調價,最高依法可處新台幣兩千五百萬元罰鍰。不過,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即使事業是百分之百的獨占事業,但若其前一年度營業額未達新台幣十億元者,仍未違反公平法規定;況且獨占事業並不違法,獨占事業任意調價行為才算違法。


除了組工會協商、向公平會申訴外,許多Yahoo!奇摩的賣家還打算集體出走,把商品搬到免費的網路拍賣平台上去做生意。事實上,自從七月下旬Yahoo!奇摩拍宣布收費後,就已經有不少網友轉戰其他平台。小P說,將價格轉嫁給消費者是很瞎的行為,因為買方也不是省油的燈,價格不夠漂亮,網拍一點吸引力都沒有。既然如此,網拍業者只能選擇出走,去另外一個平台另謀發展。其實在二○○四年四月Yahoo!奇摩開始對每件商品收取三元的刊登費費用時,賣家就曾經串聯要出走到eBay的拍賣網站去;不過當時eBay網站使用介面不夠友善,網友使用不便的情況下,三個月後賣家就自動回流到Yahoo!奇摩。


但網友表示,雖然現在沒有eBay,但PCHome Online和eBay共同籌組新平台指日可待,近日內若Yahoo!奇摩沒有善意表示,相信會有更多人出走到其他網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