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M型社會 中產階級也沒崩潰
蕭新煌
2008/01/09 第616期
依據全國所得高低分五等分戶的數據看來,處在貧富兩極之間的中產階級不但根本沒消失、沒崩潰,而且持續穩固地存在、成長和茁壯;因而「M型社會」的說法也只是以訛傳訛的無稽之談而已。

近年來,不論是流行媒體或是趕熱門的政客最熱中於大放厥詞的社會話題竟然是非常嚴肅,但早已發生且持續嚴重四分之一世紀以上的「貧富差距」問題。關心這個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當然沒有錯,也值得尊重。但是若亂發言,說錯話,不知社會真相只知炒新聞,扭曲事實誤導社會視聽,甚至只想批判政治對手,那就不足為訓,應該嚴格糾正。


貧富差距拉大 一九八○浮現


以下是我觀察時下消費「貧富差距」社會問題的兩大謬誤:謬誤一:貧富差距日益嚴重,是二○○○年政黨輪替後才發生的事;謬誤二:貧富差距的前因或結果,都扯上中產階級的消失和崩潰。


台灣的貧富差距問題其實早在一九八○年就浮現,因此與二○○○年的政黨輪替無關。


用同樣的所得分配不均測量指標,即全國所得高低分五等分戶,算最高所得戶可支配所得額(第五等分位組)除最低所得戶(第一等分位組)的倍數來測度社會所得(財富)差距嚴重程度的數據,自一九八○年開始就呈穩定持續上升的現象。一九八○年是四‧一七倍,一九八五年上升到四‧五倍,一九九一年跳到五‧○倍,二○○○年則躍升到五‧五四倍,二○○一年再大幅升為六‧四倍,二○○二年稍降到六‧二倍,二○○三年再微低為六‧一倍,二○○五年是六‧○三倍,二○○六年又再小降到六‧○一倍。若從短期來看,上述所得不均問題反而是有了改善而非再惡化;但長期而言,當然是顯示台灣社會不均現象,印證了美國經濟學家Simon Kuznets當年所指「經濟成長上升,社會所得不均惡化」的長期經驗法則,更暴露了「即使經濟成長下降,社會所得不均也可能會惡化」的另一個發展陷阱。


換言之,台灣的發展在過去四分之一世紀以來,已面臨了與戰後三十年前所未有的挑戰和困境,亦即經濟成長不管上升或下降,社會不公平的問題都已出現,而且愈來愈嚴重。此一長期趨勢,必須值得正視;在過去二十七年,早已是社會學家、社會政策專家大聲疾呼和警告的社會問題,絕非如這兩年來的若干媒體輿論和反對黨政客像是發現天大秘密般的歇斯底里在喊救命。


國民黨看著滑  民進黨無力挽 


為什麼一九五○年到一九八○年,台灣能既成長又公平?秘密是有兩個與所得分配或福利無關的政策及現象所使然,一是土地改革政策,讓台灣鄉村社會先平均,再面對成長;二是中小企業的「意外地」蓬勃發展,讓台灣都市社會能充分就業,分享成長。但一九八○年代以後,上述這兩個條件都喪失了「壓抑社會不均」的正面作用。所以一九八○年代中後期,才有第二次都市土地改革的呼籲、積極社會福利政策之落實的訴求以及進一步所得稅制興革之倡導。


遺憾的是,過去二十多年,這三個社會改革的呼聲,並未確實落實,以致台灣社會一直在嘗成長的苦頭│即「錢賺錢,不是人賺錢」、「投機致富」、「財富累積愈來愈不公」、「富上加富,貧者難翻身」等後果,以及「相對剝奪感上升」和「人比人氣死人」的社會不平心理寫照。


政黨輪替後七年,民進黨未能力挽狂瀾,以更積極、更進步、更正義的社會福利和所得稅改革政策來改善已積病二十年的社會財富不均和貧富差距問題,確實是該被批評。但是執政了五十五年的國民黨,在最後的二十年主政期間,竟然也束手無策,眼看著貧富不均年年惡化,直到下台前,竟還都目睹高低所得差距倍數從四‧一七倍跳到五‧五四倍。


失去政權後的國民黨政客竟然敢高談闊論,國民黨執政下社會如何公平、平均,並嚴厲指責、消遣接手的民進黨,確實讓識者啼笑皆非。


膚淺引述謬誤  扭曲台灣態勢


在近年上述貧富差距問題的謬誤論述之外,卻又更不幸地扯上中產階級的存亡問題,這更是另一項以假亂真的流行謬論。不僅是未視社會真相,膚淺地引述日本一位通俗經濟專家大前研一所寫的時論著作「M型社會」,就信以為真,胡亂推論,直指台灣是中產階級已消失,只剩窮苦大眾和少數巨富的M型社會。


「M型社會來臨」和「中產階級社會全面崩潰」是大前研一在中譯本裡出現的聳動標題,但全書不論資料、數據和論述卻都無法支持這兩個可怕卻又不實的結論。更何況這本書的日文原文書名是「中低社會階級的衝擊」明白指出的不正是要多多正視「低層中產階級」以及此一低階中產階級所帶來的商機和企業戰略嗎?又何來中產階級的消失?


在台灣,不認真的媒體和不讀書的政客完全不察,卻馬上套用「M型社會」到前述貧富差距謬誤,而以訛傳訛、積非成是,不但將長期貧富差距趨勢問題壓縮成短期問題,更扭曲台灣社會階級結構轉型的長期態勢,硬生生地要置台灣中產階級於死地,竟無知地草率宣布這個仍然還是新興的階級已經死亡!


國民所得數據  破解M型迷思 


那麼,又該如何正確糾正此一「M型社會」和連帶的「中產階級消失」在台灣根本是謬論和無稽之談呢?


首先,拿前述台灣國民所得五等分位組倍數的數據即可證明,台灣社會不是只剩雙高峰和中間已消失的「M」型社會。從表一可看出,不論是過去十五年或是過去十年或五年,介於最有錢的第五等分組和最沒有錢的第一等分組之間的第四等分位組和第三等分位組,甚至接近第一等分位組的第二等分位組,他們與最有錢的第五等分位組的不均倍數並沒有像第一分位組那樣,面臨那麼驚人的差距變化。換言之,最富與最貧差距在一九九一年到二○○五年間,從四倍上升到六倍,但最富(第五等分位組)和次富(第四等分位組)的差距卻穩定變化不大,維持在一‧六八倍到一‧七二倍;最富和「次次富」(第三等分位組)之間的差距變化,也只在二‧二一倍到二‧三○倍之間徘徊。就以最富和次貧(第二分位組)之間的差距倍數,也不過是從二‧九一倍上升到三‧二三倍,不均的嚴重性也竟然只是最富和最貧間的一半到六成。這在在說明,處在貧富兩極之間的中產階級不但根本沒消失、沒崩潰,而且持續穩固地存在、成長和茁壯。


同時,再從表二來看,他們當然也沒有被排擠而淪落到最貧階級,他們與最低(下層)階級(第一等分位組)始終維持著相當距離的階級間差異(inter-class difference),尤其是位處第三和第四等分位組的中產階級的確已自成一個穩健的「中堅階級」,應無明顯「下流」、「中落」、「沉淪」、「飄零」或「消萎」的結構變化。


中產階級問題  政府應多照應


台灣不是M型社會,其中產階級也沒崩潰,並不表示台灣的中產階級沒有面臨困境和問題。根據我長期研究觀察發現中產階級存在一些現象:一、因為全球化和經濟金融危機的負面衝擊,中產階級部分成員的經濟、社會生活條件有向下降趨勢;二、能夠向上流動的年輕新成員減少,向上流動時間也拉長;三、部分中產階級(如年齡稍長和屬於條件較差的邊緣中產階級,或是身處金融風暴或企業外移到中國或東南亞弱勢的產業部門或職業群)甚至下跌,淪落到中產階級之外,危險群即是「低層中產階級」的增加;四、中產階級的主觀集體意識也受打擊,不再那麼樂觀,焦慮感和不安上升,對政治改革的興趣下降,「政治保守主義」恐會不脛而走;五、向上流動機會減小、速度減慢,相對的能往上爬、爬得快的條件不再是個人表現而已,家世背景條件的影響力再度愈形重要,「社會保守主義」也會隨之而來;六、不同階級之間的差距擴大,同一階級內的差距也會明顯化,階級間和階級內的矛盾,因此變得較突出社會不安也會難免浮現。


針對上述中產階級問題真相,該又有何對策?我主張政府應以有效稅制改革協助中產階級減輕其負擔,並繼續支撐一個穩固的中產階級,因為有了穩固的中產階級,才能繼續由他們去支撐健全的福利制度,以協助最低所得者的窮人。


其次,中產階級家庭功能也應受到更多相關政策的重視,老人福利和兒童福利政策、國民年金、國民健保和社會安全制度也都應好好重視中產階級對全民社會福利的積極角色。


最後,政府對於愈來愈多的年輕甚至在三十五歲以下的低層中產階級和邊緣中產階級,更應給予政策的注意和制度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