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頸蘇治芬 寧死護清白
鄭進興
2008/11/13 第660期
檢調別有居心的辦案手法,蘇治芬早有被關的心理準備,因此拒絕交保,而被收押在看守所,為了強調自己的清白,蘇治芬在被關入看守所後,也展開絕食抗議的行動。

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長蘇治芬疑涉嫌收取璟美科技公司五百萬元賄款案,不僅在辦案前即對外放話要起訴蘇治芬,且在未經傳訊的情況下,即強制拘提蘇治芬到案;尤有甚者,檢察官根本未偵訊被指轉交賄款的中間人,就直接聲押蘇;整個辦案過程充滿成見且荒腔走板。更重要的是,檢方故意將蘇治芬拒收業者支票,及業者透過中間人捐贈他人的政治獻金二件事混為一談,變成蘇收賄的情節,更讓人難以信服。因此,蘇治芬拒絕交保,支持者大舉聲援,在在都是對檢方別有用心的執法,和刻意算計、對民選首長採取下三濫突襲押人的辦案方式,表達嚴正的不滿和抗議。


未傳訊就拘提有違程序正義


檢方辦案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偵查不公開的。但偵辦蘇治芬案的檢方卻違反這項規定,在偵辦之前就對外放出風聲。因此雲林地方上早就有風聞,檢方將要對蘇治芬有所行動。於是檢方在四日正式行動,在未經合法傳訊的情況下,就將蘇治芬強制拘提到案。


根據檢方一貫的辦案程序,都是先行傳訊被告,如果被告屢傳不到,才會採取拘提的強制手段。但偵辦蘇治芬案的檢察官卻一反這項正常的辦案程序,未經傳訊蘇治芬,就採取逕行拘提的強制手段。這種違反正常程序的辦案方式,不但令外界錯愕,也讓人質疑其正當性。程序正義是彰顯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則,如果連程序正義都可以棄之不顧,還有何司法公正可言?對一個民選的縣長都可以不管程序正義濫行執法的檢方,其對待一般人民,將會是如何地粗暴,更是讓人不敢想像。


其實檢調對蘇治芬案的醞釀,已有相當一段時間。根據檢方所拼湊出的「案情」是:璟美公司先前投入七千萬元興建一座垃圾掩埋場,為取得操作許可,該公司找到與蘇治芬熟識的明信營造公司董事長葉安耕(已被收押),請葉代為關說,葉表示:「可以拿出五百萬元,讓我去講講看。」事後葉前往縣長室拜會蘇治芬,暗示璟美公司願意行賄,璟美公司隨即在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申請試運轉獲准。到了二○○六年九月間,璟美公司透過葉安耕將面額共五百萬元的十張支票交給蘇治芬,但蘇要葉先代為保管。到了二○○七年及今年一月間,蘇治芬則指派陳勇兆分三次前往葉安耕的公司領取上述款項。


片面認定涉案偵辦充滿成見


然而細究檢調所拼湊出的蘇治芬收賄案情,不難看出其中充滿矛盾以及混淆的情節,不但證據薄弱得難讓人信服,且辦案手法粗糙,更加引發外界對檢調辦案立場和手法的質疑與非議。


根據檢方拼湊的「案情」,在全案中最重要的中間人,便是被檢調認定為轉手替蘇收受賄款的陳勇兆。除非陳承認他確實替蘇出面向葉安耕收賄,並轉手交給蘇治芬,否則就算光憑葉安耕一方的供詞,就要硬指蘇收受葉的賄款,證據力和可信度都大有問題。


要確認陳勇兆是否真的替蘇收賄,當然應當對陳進行偵訊。然而檢方卻是在未偵訊到陳勇兆的情況下,先逕行拘提蘇治芬,然後就片面認定蘇治芬涉案情節重大,對法院聲押蘇治芬。外界批評檢方對蘇治芬案的偵辦充滿成見、押人取供,對照檢方的辦案手法來看,這樣的批評實非過甚之詞。


對於檢方指控他替蘇治芬收受賄款,陳勇兆在後來前往地檢署應訊後,更公開發毒誓證明自己和蘇治芬的清白。陳勇兆說,他絕對沒有代蘇治芬收受賄款,否則被槍斃都可以。


至於檢方所拼湊的蘇治芬收賄情節,與蘇治芬和陳勇兆的說法有相當大的出入,讓人質疑檢方不知是無心還是有意將二件不同的事情混淆為一。


據檢方的指控,二○○六年九月間,璟美公司透過葉安耕將面額共五百萬元的十張支票交給蘇治芬,但蘇要葉先代為保管。已然認定是蘇已收下了賄款,只是還沒有放入自己口袋,而是請葉暫時代表為保管。


檢調惡意解讀硬栽贓為賄款


然而根據蘇治芬的說法,葉確實有跟她見面,也拿了一個裝有支票的信封要交給她,但她發現信封裡裝的是支票後,就當場拒絕,要葉把支票拿回去。蘇拒絕接受,要求葉將支票拿回去的動作,檢方刻意地解讀為蘇要葉代為保管支票,這樣的解讀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如何叫人信服?


為了坐實蘇要葉代為保管支票的「犯行」,檢方指控陳勇兆是蘇的白手套。檢方稱,在葉保管支票一段時間之後,陳勇兆在二○○七年六月到今年一月這段時間,分三次到葉的公司拿錢,然後再轉交給蘇。


對於檢方的指控,陳勇兆則表示,他確實認識葉,也有向葉拿錢,但他所拿的是葉要給其他政治人物的政治獻金(也有收據),根本不是給蘇治芬的獻金,更不是要給蘇的賄款,相關的收據他也已呈給檢方,而且他也可以和葉對質,證明他所言不虛。


對照蘇治芬和陳勇兆的說詞可以發現,有二件個別發生的事件:葉安耕曾經意圖將裝支票的信封交給蘇,但被蘇拒絕;陳勇兆也曾替葉代轉給其他人的政治獻金。只是這兩個事件,經過檢調的解讀後,卻合而為一,成為整個蘇治芬案的最重要情節。


寧被關不交保絕食以示抗議


檢方在拘提聲押蘇治芬之後,不久又有進一步的動作,對外預先宣告:下周就會將蘇治芬案偵結起訴。如此一個重大的案件,竟然可以如此快速地偵結起訴,而且還事先宣告,因此蘇治芬的律師李進勇便很明白地批判檢方,對於蘇治芬案根本就已有成見,是為起訴而起訴。


對於檢調如此別有居心的辦案手法,蘇治芬其實早就有被抓去關的心理準備,因此她在被拘提後就打定主意,除非檢方無條件釋放,否則就算准她交保,她寧可被關也不會辦交保。


果然,檢方在拘提偵訊蘇之後,立即向法院聲押蘇。但令檢方意外的是,法院並沒有如檢方所願裁定蘇收押禁見,反而准蘇以六百萬元交保候傳。對於法院的准她交保,蘇則認為她根本就沒有犯罪,何需交保?因此拒絕辦理交保手續,而被收押在看守所。


蘇治芬被拘提後,四日晚間有上百名的支持者聚集在雲林地檢署門口聲援蘇,群眾綁上黃絲帶,一起點蠟燭為蘇治芬祈福,並把蠟燭排列成「FREE」字樣,希望蘇治芬能平安獲得自由。而為了強調自己的清白,蘇治芬在被關入看守所後,也展開絕食抗議的行動。群眾也轉而到雲林第二監獄前為蘇守夜祈福。


繼續連任之路民眾為蘇祈福


對於檢方不顧程序正義及充滿成見的辦案方式,各方批評不斷。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民進黨對任何案件都願意接受司法檢驗,但司法必須公平,不能選擇性辦案,裁量也不能過當或有政治考量,但對於檢方偵辦蘇治芬案,卻發現有很多可以被質疑的地方。


蔡英文也親往探視蘇治芬,並送給蘇「翁山蘇姬|來自緬甸的聲音」一書,在書頁寫上「勇敢的女人,堅持為人權」字句,為蘇治芬加油。蔡英文除了表達全黨同志的關心與支持外,也表示民進黨對蘇的支持是無限的,當她看到蘇舉起銬著手銬的手,那一幕連黨都覺得很驕傲,希望蘇早日出來。


雲林縣副縣長李應元也對檢調的拘提行動表達嚴正抗議,更重申蘇治芬已宣布爭取連任,地方各界支持她的參選決心,不會因檢方的辦案而改變。


台南市長許添財則認為,如果檢方掌握充分證據,應該不怕對方串證逃避,動用拘提強烈手段應是非常情急不得已的情形下的作為,但檢方如此先押人再找證據作法,讓外界有「未審先判、未判先罰」之嫌。


蘇治芬持續絕食抗議捍衛她的清白,聲援的民眾也持續在法院前舉布條抗議。因為絕食超過八十小時,監獄方面怕蘇有生命危險,於七日晚間將蘇送到醫院,並強制施打營養劑。聲援的民眾則守候在醫院前,為蘇的平安祈福。


雲檢有無失職高檢深入調查


在蘇治芬被強制送醫後,包括謝長廷、葉菊蘭、蘇煥智、管碧玲等民進黨同志,都先後前往探視。久未公開露面的謝長廷,在探望蘇治芬之後直言,檢方的辦案方式有違程序正義。他也強調,蘇治芬不會是唯一或是最後一個受害者。葉菊蘭表示,看著躺在病榻上的蘇治芬,讓她充滿感傷,因為當年她先生鄭南榕也是為了理想,用生命控訴,但她要蘇治芬活著,因為有生命才有一切。


高雄市長陳菊、立委賴清德、民主運動前輩張春男、紀萬生、嘉義縣長陳明文的太太廖素惠等人,也都先後前往醫院探視,為蘇治芬打氣。台灣社也召開記者會聲援蘇治芬,要求雲林地檢署無條件釋放蘇治芬。


對於雲林檢方的偵辦蘇治芬案的方式,高檢署也將在雲林地檢署偵結蘇治芬案之後,指派檢察官到雲林地檢署深入調查,以查明偵辦過程是否有違法失職。可見蘇治芬案絕非單純的司法案件。


西方人常喜歡說: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將司法視為法治社會的基石。但這是以司法的獨立、公正為前提。台灣的司法,長久以來一直難以獲得人民的信任,究其根本原因,乃是司法長期都為一黨服務所種下的惡因而得到的惡果。


近年來有許多追求司法改革的人士,致力於扭轉台灣司法長期被一黨所掌控的現象,只是人民依舊質疑其能產生多少實質的改革效果。以檢方偵辦蘇治芬案的過程來看,司法改革還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當手銬銬上雙手 我心已死……

蘇治芬被收押之後,在看守所內寫了一封給她在加拿大的兒子的信,同時投書給媒體刊登,做為對檢方的血淚控訴。在信中蘇詳細訴說她拒絕交保的理由,強調檢方的聲押對她是一大污辱,寧可以「自囚」的方式凸顯檢方濫權與執法過當。以下是蘇治芬寫給兒子黃年詢的信件內容。

TO:年詢

媽媽擔心你會為這件事擔憂過度,你又是個那麼貼心的小孩,敏感心又軟,如果難過,哭一下下就好,悶太久或哭太久都很傷身體的,要知道,媽媽希望你好好的;有心事就找爸爸或姊姊抒發,好嗎?

我想告訴你,為什麼我要拒保!

因為拒保才能充分表達我的悲哀,一般人總覺得「被收押」,是件不名譽的事,但我寧可「收押」,偵查庭時MaiMai就跟檢察官說:以你提出的證據,就要對民選的首長提出聲押,我不接受,如果你聲押得成,我沒話說,倘若庭上裁決交保我也不會走出地檢!

地檢以MaiMai涉嫌重大貪污要求聲押,對我就是一大污辱,司法是公器,我無力違抗它,但我也可選擇用另一種「自囚」的方式凸顯地檢的濫權與執法過當。

這一陣子,民進黨內氣壓很低,我們都得面對特偵或地檢無限上綱的偵查,這對DDP很不公平,當我看到邱義仁被收押時,一夜難眠,難過得不得了,我跟劉建國議員說:以前黨外時代,邱義仁被調查局找去問訊時,老賀領著我們一群朋友討論如何聲援,當時MaiMai將背包備好,隨時準備去坐牢。30年後,邱義仁又進黑牢,說什麼我都不相信邱義仁會污錢,但他的尊嚴何在?我們都是已接近60歲的中老年人,為民主打滾了大半生,今天面臨這種情境,真是情何以堪!我自持廉潔所為何來?今天地檢行使公權力的態度與嘴臉,令我印象深刻,如果國家訓練出來的,就是這一批人,他們的辦事能力與態度怎不令我悲傷呢?

詢詢,MaiMai頭有點暈,趁著MaiMai尚有體力時,MaiMai慎重的告訴你,當手銬銬上MaiMai的雙手時,我的心已經死了,我很清楚,以台灣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再大聲說「我沒有貪污」,也找不回我的清譽,清譽是MaiMai的第二生命,沒有了它,我寧願死掉,沒有了它,我沒有力氣再繼續走下去,30年的光陰,經過阿公阿嬤的洗禮,培養出的「我」,多麼不容易啊!

過去你阿公那一輩,司法的公正性,我們全盤否定,但現在的司法環境充滿對人性的挑撥,它違反偵查不公開,它充滿惡鬥與作秀,它不是讓全民可信賴的,它不是讓台灣的社會更趨於成熟,它是鬥爭的工具,鬥倒了MaiMai,他們會洋洋得意,他們會升官,但他們也會寢食難安,因為無知無能貪心使他們犯了錯誤。

璟美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媽媽拒絕受賄,卻被羅織成荒誕又像夢幻小說的貪污!

檢察官錯了,他傷害了一個愛台灣愛這塊土地的平凡人,他傷害DDP的形象,他傷害了司法的權威!

在獨囚的牢房內,有它封閉又寧靜的一面,MaiMai也累了,給我稻香的穗墊,我會在夢中,夢到年詢的笑容,那是上天恩賜我的,年詢不要哭,相信MaiMai,MaiMai愛你,你知道的,不是嗎?                                媽媽 2008.11.6

接著蘇治芬又在9日寫了第二封信給兒子,信中引用梵谷的畫作「食薯者」,表達她對雲林腳踏實地的農民的肯定和不捨,也以此來對比奸商和政客的不老實,並痛批檢方的好大喜功,辦案能力荒誕無知,卻去充滿掌握公器的傲慢。

人遠在加拿大的黃年詢,則透過電子郵件聲援母親,表示他無時無刻都相信母親,也支持母親的決定,很欣賞母親這樣的志氣和勇氣,希望母親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孺慕之情溢於言表。(鄭進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