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經濟,消滅貧窮
彭百顯
2006/11/23 第557期
解決貧窮問題,應從經濟發展著手,而非一味的社福支出,唯有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才能讓台灣的貧窮問題真正獲得改善。

貧窮問題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存在龐大的貧窮人口問題,更將衍生政治問題。聰敏的政客優先處理失業,而政治家重視解決貧窮;無論是降低失業或消除貧窮,都與政治經濟有關。


月前台北市發生了一場「豪華的車禍」,肇事的法拉利跑車車頭幾乎全毀,不過,車內駕駛與友人卻毫髮無傷。這一撞,光是修車費就要二百多萬元,車主說他打算再買一部。媒體競相報導那輛價值一千五百萬的法拉利跑車,讓人充分領受社會拜金主義的氣息,也激勵著有錢當開法拉利的社會價值觀。台灣社會充斥富豪權貴,讓各界稱羨。


但是,同樣的台灣,卻有許多角落陷於難以溫飽的困境。有貧困學子沒有電燈可讀書,有窮苦家庭必須三人共食一碗麵,有人無法繳付健保費貧病纏身,有家庭貧窮三代無法翻身,更有全家走上絕路之慘境。這些家庭均見低學歷,工作條件欠佳,勉力餬口,亦有仰賴老人年金、中低收入救濟金維生,貧窮似乎永無止境。這些現象,反映出貧窮也是當今台灣社會整體發展的重大問題,必須嚴肅面對。


依內政部統計,台灣在六年前落於貧窮線下的家庭不到六萬戶,到今年已超過八萬五千戶。沒有經常性收入是貧窮的主要原因,失業讓貧窮家庭難以翻身。台灣有逾半數低所得家庭,戶長沒工作,去年平均戶內就業人數僅0.56人,亦即這些家庭的成員多數也是沒有工作的;反觀最高所得組的家庭,平均每戶就業人數達2.3人。由此可知,沒有工作是難以掙脫貧窮循環的最大原因,這也是台灣貧富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


貧窮是廿一世紀全球最嚴峻的挑戰。聯合國在2000年提出「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針對全球的發展與消滅貧窮等問題,擬訂出八項具體目標,包括消滅極端貧窮和饑餓,聯合國希望能在2015年達到極端貧窮人口減半的目標。發展目標中充分顯露國際組織間共同關懷貧窮國家(尤其是對非洲與中南美地區)的未來藍圖,以及富有國家對於貧窮國家的道德義務。


行政院於10月初通過「大溫暖計畫」,預計在未來三年投入近兩千億元,以縮小城鄉及貧富差距,強化老人安養,促進國民健康;該計畫從社會福利的角度,由政府拿錢補貼弱勢族群,縮小高低所得差距。我們認為,在政府財政拮据日益惡化且債台高築之際,政府所能負擔社會福利支出的額度及持續性已愈來愈薄弱。尤其,社會福利支出是一種移轉性支付,在經濟上並不具有生產力,所能創造之所得乘數效果亦相對有限;因此,只偏重短暫發揮濟助貧困成效,根本無法達到消滅貧窮的實質效果。尤其,政府要在民間投資疲弱、公共支出水平下降、經濟成長遲緩下改善人民生活困境,實在是緣木求魚。


解決貧窮問題,應該從加速經濟發展,加強民營部門對勞動力的吸納,提高人力資源效率,增加和提供更多的小額貸款等方面著手;當人民窮、國家窮時,政府實在沒有消滅人民貧窮的本錢。追根究柢,唯有振興國內經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才是改善人民生活困境之根本大計,也唯有如此,才能讓貧困人口減少,讓國家資源有效用在解決弱勢族群困境,讓台灣貧窮問題真正改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