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雲遮陽光 政黨才是禍源
徐子樵
2008/08/21 第648期
陳水扁海外祕帳風暴的本質涉及制度面,所以應盡快讓陽光法案一一完成立法及修訂工作。但只要涉及政黨利益,重大的陽光法案,依舊過不了三關立法程序,即使通過的陽光法案,也充滿設計缺失。

陳水扁海外祕帳風暴如滾雪球般,愈演愈烈,國民黨也落井下石,趁勢鬥垮陳水扁一家與民進黨,雖是政黨競爭之常態,但祕帳風暴也曝露台灣陽光法案立法牛步化、內容不健全等諸多缺陷,一天不健全制度,只是解決了陳水扁問題,便宜了其他躲在陰暗裡的政治人物,無法攤在陽光下接受制度檢驗,而成了名副其實的政治鬥爭。


解決弊端 須回歸制度面


海外祕帳風暴讓陳水扁、吳淑珍等前第一家庭成員共五人已遭檢方境管,並改列為被告,事態之嚴重,影響層面之廣泛,不但比SOGO禮券案、國務機要費案、兩年前的紅衫軍倒扁還要嚴重千百倍,還讓過去反扁的人,不管是基於意識形態對抗,還是訴求反貪腐都得到了平反,他們更理直氣壯證明過去所做所為是對的,現在倒扁也更有正當性,相對的,那些過去曾為陳水扁辯護的民進黨黨政要員與基層支持者,個個無言以對,欲哭無淚,情何以堪,莫過於此,就如當年被譽為「台灣之子」,帶領民進黨創造了台灣史上政黨輪替的歷史新頁,現在卻成了「台灣之恥」的陳水扁,格外諷刺般。


陳水扁海外祕帳風暴,對台灣衝擊之大,目前還難以估算,前第一家庭必須坦然面對法律責任,無從推卸,就像政敵的追殺也勢必排山倒海而來,難以迴避,但是海外祕帳風暴涉及到政治獻金、選舉制度的問題,並不只是陳水扁才會犯了法律不容許的錯,包括民進黨、國民黨等政治菁英也一樣隱藏危機,差別在於沒有被揭發,或是被引爆而已,因此,祕帳風暴的本質涉及制度面,也終究要回到制度面探討,才能一勞永逸解決弊端。


政治獻金 相同標準檢視


當陳幸妤發飆爆料指出,蘇貞昌、謝長廷、陳菊等民進黨天王那一個人在選舉時,沒有接受陳水扁金錢資助;當她聲淚俱下質疑,國民黨的天王是否誠實申報政治獻金時,所有政黨、所有的政治人物不是忙著撇清,就是噤若寒蟬,不敢正視這個大家都了解的公開祕密。光是這樣的景象就足以說明台灣的政治陽光,一直遭到政治因素而遲遲無法穿透層層烏雲的封鎖,普照大地。相形之下,這次的陳水扁海外祕帳風暴,政府如有心徹底改革,其實也大可拿出像現在大動作地偵辦前第一家庭的決心與意志,好好進行治本整頓,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有利於民主政治發展。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是少數幾位坦承接受陳水扁選舉捐助的人,他更一針見血指出,這是國、民兩黨「共同存在的問題」,政治生態就是這樣,沒有政治人物可以迴避,也應該以相同標準來檢視所有政治人物。


柯建銘說出了大家不敢說的話,也不願面對的事情,亦即究竟有多少人真的誠實申報政治獻金與選舉經費?別的不說,兩千年總統大選,喧騰一時的興票案,就是典型的政治獻金案,當時宋楚瑜遭國民黨立委楊吉雄揭發私設帳號隱匿上億以上捐給國民黨的政治獻金。雖然這起興票事件,一方面因查無具體證據,宋楚瑜的總統路卻因此栽了大跟頭;再方面查無實據,並不代表就能取信於人,就像柯建銘表示,難道大家會相信馬英九的政治獻金只有六.七億元?更重要的是之所以查無實據,主要是因為無法可規範,沒有制度可以約束,公平對待政黨與政治人物。


陽光被擋 難斷海外祕帳


就是因為事關政黨一己之私,即使有了興票案的前車之鑑,一直到現在無論是國民黨推動的陽光五法,還是民進黨的陽光九法,只要涉及政黨利益,重大的陽光法案,依舊過不了三關立法程序,即使通過的陽光法案,也充滿設計缺失。遊說法就是一例。本來這項法案目的是建立所有利益團體的遊說制度,讓遊說透明化,結果遭批評反而成了民間公益團體為法案、政策、議題遊說的絆腳石,形成該透明的利益遊說,還是有漏洞可鑽,反而出現對公益遊說綁手綁腳的不對稱與不平等對待。律師公會代表鄭文龍在一場公聽會中無奈又氣憤指出:遊說法是修理公益團體的惡法,不是陽光法案。


遊說法是馬英九積極推動陽光五法中的一案,明顯的缺陷,日後還可以修法調整,但重要的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集會遊行法、政黨法,從二○○六年起到現在,不是還沒有完成立法,便是關鍵的法條不修。此次陳水扁海外祕帳涉及的財產來源不明,以及政黨對候選人的捐助上限規定,民進黨早已提案修改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相關條文,卻是遭國民黨反對而無法通過。如今陳水扁海外祕帳爆發後,國民黨忘了當初是誰在擋陽光,如果陽光早日出現,陳水扁的海外祕帳,就可一切依法查辦,而不致形成各說各話,難以斷定海外祕帳的金錢是「貪污」。


立法過程 政黨推諉塞責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凡人經常在事情發生後如此感慨,然而政黨與政治人物身負期許與責任,應力求避免出現事後諸葛,可是翻開陽光法案立法過程,卻不忍卒睹,政黨相互推卸責任,尤其是八年來一手掌控國會的國民黨,陽光法案送進國會大門不知多少次,大多找了似是而非政治性太強的理由阻擋,還把責任往民進黨身上丟。政黨法就是其中最令人詬病的例子。


國民黨阻擋政黨法的理由是民進黨藉清算黨產之名,行鬥爭之實,但是台灣現有的政黨,惟獨國民黨只有龐大黨產,也是全世界擁有黨產最多的政黨,民主化後,包括馬英九在內歷任的國民黨主席,嘴巴說要還產於民,實則變賣不停;口說支持政黨法陽光法案,實則暗中杯葛。說穿了,就是緊緊抱住黨產,將出脫黨產所得用來償還債務、給付開銷之外,最大用途就是選舉經費,包含平時的綁樁費、選舉時的動員,以及贊助黨籍參選人等,甚至可能從事與法律規定不合的行為。掌握黨產資源的分配等於掌握權力,誰敢不從;相反的,如果把黨產還給全民的話,誰還會聽你的話,這是最簡單的政治邏輯。更令人非議的是明知政黨法早晚有一天要過,以符合民意與潮流趨勢,馬英九接任黨主席後出脫黨產速度與金額都超過前任主席,這與他平時說的,實在大相逕庭。


面對過錯 陳水扁有勇氣


國民黨有黨產造成的負面影響是威權體制無法改變為民主政黨,選舉時比其他政黨至少贏了起跑點,形成競爭不公平。如果說黨政合一的威權統治是國民黨的骨幹,黨產就是身軀經脈流通順暢的血液,沒有了黨產,國民黨就不是國民黨。相反的,沒有黨產,也明文禁止不能有黨營事業的民進黨,日常開支與選舉動員,除了政治獻金外,全要靠募款,因此,財務是民進黨歷任黨主席最頭痛的問題,過去陳水扁集人氣大成,政治獻金大多往他身上流,陳水扁因而有餘力支持黨籍候選人,權力也因此更加鞏固,所謂魚幫水、水幫魚也。但錢與權讓人腐敗後,沒有陽光法案的制度性與透明性公開監督,便產生了海外祕帳風暴,重創了開始站起來的民進黨,也傷害了台灣,成為國際笑談。


政黨法如此,政治獻金法也是如此,大家都不願把捐贈的獻金公開於世,可以以多報少,絕不會以少報多,這是人性使然,法律就不同了,講究一視同仁的公平性、注重的公開與制衡的制度性。


陳水扁及其家人禁不起人性誘惑,他必須要坦然面對法律責任,更應要坦白說出事實真相,接受檢驗,這不僅是為他好,更是為台灣好,如今陳水扁有勇氣面對過錯。相形之下,不免要問馬英九是否也準備好了,讓陽光法案一一完成立法及修訂工作。同樣的,當陳水扁家庭違法在海外設帳戶,百分百要承擔起責任來,過去那些拖延、阻擋陽光法案的政黨領導人及政客,能拍胸脯大聲說:我沒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