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擁有俗稱綠卡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已是事實。但社會上關心的議題著重於馬英九取得綠卡後是不是進一步取得美國公民權,馬英九的綠卡是不是因而「自動」失效,馬英九為什麼一開始要騙國人說全家都沒有綠卡;馬英九為什麼不去向AIT正式申請放棄綠卡?
其實綠卡何時放棄或失效固然重要,因綠卡不但是想申請為美國公民的敲門磚,其「永久居留權」的用意就是讓馬英九有權隨時進入美國永久居留(綠卡在意的不是你去美國太久,而是不讓你離開美國太久),因此有PR便成為「牙刷主義」,隨時可以「落跑」,一般台灣人民擁有美國綠卡,當然是個人自由選擇,但要做未來台灣總統的候選人馬英九,一旦當選,隨時可以跳船逃生,這種人當船長,大家當然會緊張,馬英九當然應該告訴台灣人—他何時才沒有綠卡、是否「已經」有美國籍?為什麼他的四個姊妹(父母?)都有美國籍,他卻沒有?
但大家卻忘了去問的另一個重要議題是-馬英九何時「申請」綠卡,這一點馬英九恐怕更應該說清楚講明白。根據報載的經驗法則,以二等親申請綠卡要等5到6年(第五優先權),若馬說他1977年即已利用他大姊的美國籍身分去申請綠卡,準備未來在美國工作或貸款用,則馬英九提出綠卡申請的時間應是1971-1972年間,正是台灣(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趕出聯合國的時候(1971/10/25),在此台灣風雨飄搖之際,馬英九未雨綢繆地提出綠卡申請,也是人之常情。
但雖然是人之常情,為什麼要說謊騙台灣人說「馬英九全家都沒有綠卡」?為什麼要騙蔣經國,不敢據實以告?馬鶴凌在中國有難時就避居台灣,看台灣尚不穩定,就暫避香港,生下香港人馬英九,1971年,馬英九在台灣有難時,就避居美國,申請永久居留權,待台灣已穩定,待綠卡(或公民權)及女兒已在美國出生,成為美國人的爸爸之後才回台灣「共赴國難」,這種作法的人要競選台灣總統大位,當然要向人民清楚告知,甚至真誠道歉,因為一般人有美國綠卡或公民沒有關係,但總統就有關係,台灣人絕不希望一個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中國人或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準)美國人來做台灣人的總統。再說,國民黨也不是完全沒有人才,也沒有推出一個美國人來選台灣總統的道理。
馬英九,請你告訴國人,在1971年台灣即將退出聯合國之際,你在4月16日、6月17日兩度去向美國、日本大使館抗議;你在美國配合國民黨作職業學生,從事「愛國」運動之時,你是否正在申請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等你拿到綠卡後,你在1981年所寫的「留學生的十字架」中,為何有臉皮寫出「沒有人談綠卡,談高薪」這種文章,且等到女兒已成為美國人後,才「毫無樂不思蜀」的回國做黑官拿高薪。這不是太「攏是假」嗎?
馬英九可以騙蔣經國,騙國民黨,因他當年只是一個黑官,還不是總統候選人,但現在不同,馬英九不可以再以「有綠卡在當時並不違反政府規定,沒有所謂忠誠問題」來搪塞。因為現在要選總統,就是有「忠誠」問題,請問馬英九先生,你什麼時候提出申請綠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