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大進帳少 國道基金財務吃緊
江妍慧
2006/05/24 第531期
國道後續建設的計畫支出陸續增加,如果通行費不調漲,將造成無法達成財務計畫自償率的後果,其中不足部分需仰賴國庫支應,而不是使用者付費,有失公平合理。

台灣進行國道公路的建設,與其他國家不同之處,就是設立國道基金,讓穩定的建設財源,保障施工品質與用路人的權益。國道基金的規模多大?近年的運作與財務狀況如何?由於事關用路人權益,甚至還會影響到通行費的費率調整,許多人也頗感關心。


國道基金 支應項目繁多


雖然台灣建設國道公路之初,包括國道公路網的規劃、財源籌措等,已有許多先進國家的經驗可供參考;然而各國情況不盡相同,台灣當時正當經濟快速發展的起飛階段,交通需求快速成長,由於國道公路的興建與養護是一筆龐大的費用,如果國家財政無法同時支應多項建設,那麼國道建設將受整體財政資源分配的限制,發生經費不繼或預算緊縮的狀況,則許多具有經濟效益的投資也就無法積極規劃進行,最後造成交通擁擠及公路服務品質下降。


為了確保國道公路建設能順利達到預期目標,因此把建設國道需要的款項,從國家一般建設預算獨立出來,依據公路法第二十八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及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第五條,於一九九四年成立「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簡稱國道基金),本著使用者付費、受益者付費、專款專用、以路養路、以路建路、循環運用之財政原則運作。管理機關為國道高速公路局,除了收取以建設完成的國道公路通行費之外,後續國道公路的建設與設施的擴充、改良支出、維護管理支出、債務還本,利息及手續費支出,也都由國道基金支應。


支出遞增 收入增加緩慢


至於國道基金的財源,除了用路人繳交的通行費之外,還包括政府的撥款、經分配於國道公路建設用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收入、服務性設施的相關收入、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可建土地處分收入,以及基金本身的利息收入等。


而國道基金自成立以來陸續納入二高、二高後續、北宜高、蘇花高等建設計畫,並依原有財務規劃執行,雖然至目前為止國道基金營運尚稱正常,也合乎預期財務計畫目標中運作;然而要建設的計畫支出陸續增加,通行費的增加卻有限(每年隨車輛增加而成長,幅度約三至四%),尤其通行費、汽燃費及牌照稅的調漲並不容易,但物價指數卻年年上漲,如果通行費不調漲,可能將造成無法達成財務計畫自償率的後果,不足部分還需仰賴國庫支應,也就是由全體納稅人負擔高速公路的維護建設,而不是使用者付費,有失公平合理。


國政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涂維穗在研究中指出,中山高速公路通車初期,每年通行費收入扣除管理費用後之盈餘,僅約公路建設投資的百分之二,遠不足以支付公債利息開支,一九八○年六月交通部奉行政院核定通行費調漲一倍,拖了十年才完成,至今又是十多年沒有調整。


而在支出部分,國道基金自一九九九年度起業務支出明顯成長,主要因為二高陸續完工通車後,維護管理成本也逐漸增加。前幾年正值工程高峰期,每年業務支出都高達數百億元,每年業務收支互抵後的剩餘,並不足以支應龐大的建設支出與利息支出,必須增加舉借的債務。近兩年雖然已經過了工程高峰期,業務支出比前幾年減少很多,但仍需負擔不少債務利息。截至二○○六年三月止,國道基金的資產約有七千二百餘億元、負債超過二千億元,負債主要來自於承接原北二高及二高後續建設公債約一千七百餘億元,及短期借款一八三億元。


財務狀況 債務負擔不輕 


根據之後的國道建設計畫,二○○七年至二○一五年,包括中山高部分路段的拓寬計畫、第二高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北宜高建設、中山高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東西向快速公路增建工程、蘇花高建設等,國道基金還需要支出二千二百餘億元;以目前的財務狀況,可能要支應後續的支出都不容易,更不用說要中山高停止收費,會讓之後建設的經費更無著落。


雖然目前高速公路沿線的服務區與休息站,已採OT方式開發,高架路段下方土地也計畫出租給地方政府使用,但財源仍不是很足夠;學者因此建議,應該開闢財源,如對於國道帶來的外部效益,可以考慮加以收費。


公路建設具有許多正面的外部效益,譬如可以節省旅行者旅行時間及成本,也可促進貨物流通,提升業者競爭力,同時可以加速地區繁榮與國家經濟發展。由於這些正面的外部效益,有些難以量化,所以公路建設的外部效益有多少,一直未有具體量化的數字。目前國道基金負債高達二千多億元,如果能夠把過去未納入公路建設財源的外部經濟效益考慮進去,則可望能夠減輕國道基金的債務負擔(減輕的幅度,尚需進一步討論)。


而高速公路通行費率結構不合乎公平原則,也是學者認為值得加以討論調整之處。目前高速公路汽車收費四十元、大貨車五十元,而其實大貨車對路面損壞很大,但收費相對不高,基於成本償付的原則,應該調漲大貨車的通行費率才合理。此外,國道基金除了現有收入項目以外,其他包括油汽的營業稅或附加稅,也可以考慮納入基金收入項目內。


而在節流方面,也可考慮將部分經營管理業務開放民營。如公路維護業務可以分區、分段或分類之方式,委託民間維護;國道拓寬工程,可評估改以高架施築的方式,並以BOT模式推動;交流道附近用地,也可考慮放寬經營範圍,開放客貨運業者作為客貨運接駁、轉運用地等。雖然國道公路網建設的工程高峰期已過,但是二高等距離成本回收的階段還有距離,加上龐大的養護費用,使得國道基金的財務運作至關重要;在國道基金債務負擔不輕下,停止收費不僅不可行,開源與節流還必須加快腳步,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