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 個個是媒體殺手
路遙
2003/08/22 第387期
金泳三是韓國史上第一位文人總統,又是反對人士出身,他上台後不久就以發布不實言論的罪名,一口氣逮捕近百名「冒牌記者」。
韓國的民主化進程跟台灣大致相若,做為第四權的新聞事業,同樣經歷軍情和新聞機關箝制階段,才逐漸隨著民主進展百花齊放,但韓國政府與媒體之間的鬥爭,顯然要精彩多了。

總的來說,從一九四八年成立第一共和,到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盧泰愚發表《民主化宣言》,是管理箝制與新聞自由之爭,軍事獨裁政府赤裸裸地介入傳媒,對不聽話的媒體予以抽銀根、抽廣告處罰,迫使事業主開除不聽話的記者。自一九九三年金泳三以降的文人政府,則是進步與保守之爭,政府以「公平、公正、公開」要求媒體改革,以查稅和起訴的手段,對付忤逆當道的媒體;另一方面,媒體則因為全斗煥和盧泰愚任內都發生總統本人及其親信涉及財務醜聞,對第一家庭的財務狀況特別注意,金泳三的兒子金賢哲、金大中的兒子金弘業與金弘杰因此吃上官司,盧武鉉甚至因此狀告四大報。

◆朴正熙直接派員進駐報社

且說軍事獨裁時期政府對媒體的控制與箝制。韓國的報紙本來依循殖民時期日本報刊的做法,朝刊和夕刊(早晚報)一併發行,一九六一年政變後,朴正熙政府為便於管制言論,下令早晚報分開發行,並禁止新設報紙和雜誌。朴正熙時代除創設廣報部(宣傳部)規範報導方向之外,軍方的保安司令部、內務部的治安局等情治機關更派員進駐報社,直接干預編務。

軍統時期的新聞自由運動,最著名的例子是一九七四年東亞日報二百餘名記者,在十月二十四日聯名發表《新聞自由宣言》。這項抗爭行動引起朴正熙政府強力彈壓,先是抽銀根,繼之脅迫廣告主不得在該報刊登廣告。到了一九七五年一月,東亞日報及旗下的新東月刊和東亞廣播電台,已損失九○%的廣告,雖然發行人、編輯人和記者都矢言絕不屈服,終究撐不了多久。這次抗爭事件導致一百五十餘名記者遭解雇或停職,而這些人所組成的「東亞新聞自由鬥爭委員會」,也成為日後媒體改革的主力。

◆全斗煥實施全國報業整併

一九八○年七月朴正熙遭暗殺後,全斗煥與盧泰愚所率領的「新軍」,於同年十二月十二日發動政變奪權。這一時期,政府取消情治機關進駐報社的制度,改由「公報廳」(類似新聞局)執行「報導方針」來規範媒體。但值得一提的是,全斗煥在一九八○年五月展開的清算運動,雖是以政治人物、官員和公營事業主管為主,傳播媒體也不免受到牽累,到七月三十一日已有一百七十二家刊物以造成「社會腐化」罪名勒令停刊,上千名記者和編輯因此失業。

不僅如此,全斗煥為更有效箝制言論,強制把全國性的報紙、通訊社和放送會社裁併成四十四家,廢除各大報的地方新聞中心,所有的地方新聞都由「合同社」與「東洋社」合併後的「聯合通訊社」統一供應。

這一波「統廢合」措施,造成上萬名記者失業,一直到一九八七年盧泰愚發表六二九宣言,逐步廢除政治直接干預,改採「媒體自主政策」由新聞從業者自律規範後,這些人才陸續投入言論市場。其中,早年遭解雇的東亞日報和朝鮮日報記者,在一九八八年申請成立韓民族新聞獲准後,以一股五千韓元的方式公開募集資金,次年創刊。

◆二金時代整肅媒體絕不手軟

新聞自律後,政府管制減少、報老闆和廣告商的影響力增加,加上有些是「財閥媒體」(文化日報為現代集團所有,中央日報是三星集團所創,一九九六年才和三星分家),在自由市場競爭之下,不免流於煽色腥和商業化,報導真實性往往引人質疑。而且,新聞界在擺脫政府控制後,有些也開始介入選舉,意圖發揮政治影響力,如一九九二年總統大選時,朝鮮日報支持執政「民主自由黨」候選人金泳三、一九九七年大選中央日報支持執政「大國黨」候選人李會昌。

這些報紙都有支持執政黨候選人的習慣,不太希望以進步改革派自詡的金大中當選,也許就是這個緣故,金大中整肅媒體的手段也比金泳三來得嚴厲。

一般總以為,金泳三是韓國史上第一位文人總統,又是反對人士出身,對媒體應該比較友善,殊不知,他上台後不久就以發布不實言論的罪名,一口氣逮捕近百名「冒牌記者」,令新聞界大喫一驚。

緊接著,金泳三從一九九四年底開始以查稅手段「馴化」媒體,九六年一月他的兒子金賢哲控告韓民族新聞誹謗(說他代父親收受政治獻金),三月又以「逾越正當記者行為」罪名控告澳洲金融評論記者契斯曼。這一連串舉動使得「外國記者俱樂部」等國際新聞組織,紛紛批評金泳三比軍事獨裁政府更不能容忍異議。

再說金大中。依時事新聞二○○一年三月號的報導,金大中於一九九八年二月就職後,雖把改革媒體的重點放在「公平與平衡報導、負責任的評論」上,實則從一九九九到二○○一年間共動用二十餘名傳播學者,配合情報官員組成三個言論對策小組,擬定《國民政府與媒體戰略》報告,把批評政府經濟、人事、對北政策與附合在野黨的主張,一律視為反政府言論,建議政府把媒體改革視同社會問題,採取「正規與合法」的手段馴化媒體。

所謂正規與合法的手段,當然就是查稅了。因此,金大中在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新年記者會上發表「媒體改革」談話後,國稅廳從二月八日起就針對韓國放送(KBS)、文化放送(MBC)和漢城放送(SBS)三大電視網,以及朝鮮日報、中央日報、東亞日報等二十三家報社,展開規模空前的一百四十二天查稅行動,六月十九日調查終結後,又特別針對朝鮮、中央、東亞、韓國日報、國民日報與大韓每日新聞六大報查核,並在六月廿九日正式告發,開始傳喚現職與離職局長級幹部、廣告與營業部門負責人二百餘人。

這波查稅與告發行動,最後以逃漏法人稅和贈與稅罪名起訴十二位媒體負責人,其中包括東亞日報前名譽會長金炳琯(其夫因不堪名譽受損,於七月十四日跳樓自殺)和前副社長金炳建、國民日報前會長趙希、大韓每日新聞事業支援團代表李太守。

相較於金泳三和金大中假查稅之名行馴化媒體之實的做法,盧武鉉狀告在野黨議員金文洙和朝鮮、中央、東亞、韓國四大日報中傷他本人與二哥盧建平,並損賠三十億韓元,就顯得義正辭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