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已斷魂 命案猶未明
文╱李乾元
2000/12/15 第247期
一件震撼社會又被社會遺忘的女童姦殺案
 很多父母會將十月十日出生的小孩取名叫做國慶,中華民國在政治上面對十月十日,也莫不營造一個舉國歡騰的景象,二十五年前十月十日,江國慶出生在台北,十八年後江國慶光榮入伍。

市區軍事單位 發生駭人命案

 就在退伍前五個月,江國慶服役的單位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女童姦殺案,刑事局接獲報案的時間是下午五點半,當鑑識人員趕到案發現場時已經六點多,在灰黯黯的天色裡,拍下沾滿血跡的木製窗戶,警方研判,空作部福利社的廁所,應該就是命案的第一現場。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多,兩名修理水管的士兵,在廁所外面的空地上發現了奄奄一息的五歲謝姓女童,刑事局的檔案相片?堙A用粉筆畫出女童躺臥的人形,周圍雜草叢生,照理說一個軍營裡面,它又是空軍總部的單位,怎麼會都沒有人清理?
 刑事局鑑識人員指著相片上的空地說:因為是建築物後面,很少人去,假設其他人作案,你怎麼知道窗戶塞出去的地方,是甚麼地方?你怎麼知道塞出去那邊剛好沒有住家?沒有甚麼人會看到﹖」所以我們一直鎖定凶手是有地緣關係的。
 謝姓女童在緊急送往國軍八一七醫院急救前已經死亡,被害女童全身赤裸,下體大量出血,嘴角有瘀血,這件駭人聽聞的女童姦殺案不是發生在偏僻的暗巷,居然發生在比一般軍事單位管制還要嚴格的「空軍作戰司令部」--這個國軍空中作戰的神經中樞,用雷達監控敵人的空中威脅,控管所有我方的飛彈和戰鬥機接戰程序,如果不是發生女童姦殺案,很少有民眾知道,在台北市的山洞坑道內有這樣一個嚴格保密的軍事單位。
 龐大的破案壓力,逼得軍方少有的和警調合作,在動用上千人力偵查下,二十天之後,十月四日晚間六點,空軍總部,宣布偵破空作部女童姦殺案,涉案的上兵江國慶,成為千夫所指人人喊打的兇手。

江國慶父親 未發現異狀

 空軍總部在破案記者會上表示:整個現場研判凶手有地緣關係,我們鎖定了特定對象,經過調查局測謊以後,這個特定嫌犯沒有通過測謊,這個特定的對象就是江國慶,但是在案發後幾天,江國慶的父親都沒有發現自己的兒子有任何異狀:九月十二日看到報紙說空軍防砲部隊發生姦殺案,小孩回來,我們有問他知不知道這件事,他說不是他做的又沒什麼,關我屁事,好像很自由自在的,九月十二日,發生以後一直到九月底,這孩子完完全全照時間回家,也按時回部隊報到,如果一個孩子有去作這種傷天害理的事,這麼大的事怎麼可能不怕?
 「爸:寫第一份自白書是在八十五年十月三日晚上所寫的,從禁閉室被帶至隔壁的小房間,寫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的生活作息,寫到八十五年九月十七日還是十八日忘了,用十行紙寫的,然後正前方的電視螢幕出現女童解剖錄影帶,我說我不想看,那人說沒關係,他沒看過叫我陪他看,此時總部的幾名教官進了房間,柯中校用手摘我眼鏡,作出欲打我之姿勢,隨後斥令我站到桌上想一想,又叫我跪在桌上,最後叫我跪在椅子上,結果有人從背後打我,口中還說:江國慶,我們找你找得好苦啊!柯中校接口:待會要帶你去二個地方你知不知道,我說不知道,此時他就拿出電擊棒叫我猜,我仍答不知道,結果中校就用電擊棒發出啪啪的電擊聲,還有類似防盜器的高分貝聲響,又有一名少校說:車來了嗎?在這問問不出結果,之後便套上眼罩和手銬」-86.6.7江國慶獄中家書。

軍方壓力大 限期破案

 江國慶的父親接著說:九月底開始江國慶被送去禁閉室,到十月三日晚上可能很痛苦,被修理的很痛苦的樣子,我問他到底用甚麼刑求?他說我眼鏡被拔掉,大概記得是用電擊棒,啪!從後面碰一下就電下去,沒辦法詳細看清楚。
 「出了禁閉室被帶至另一小房間,左右有強烈的燈光詢問我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人在那?堙A我照先前在禁閉室所作的自白書上說,我在營站睡覺,教官說放屁,之後便叫我體能,一邊做一邊問:為什麼你的褲子上有血跡?還有找到的衛生紙」我說不知道,因為當時中午確實沒有離開營站,接著反覆強調:你不承認沒關係,光是這些就足以判你死刑,教官會救你等等」徹夜的偵訊使我受不了,才照教官所教的,你中午是不是在廁所,接著在那遇到小女孩......問了一句叫我寫一句,如此東加一些西加一些,便成了該份自白書,還有跟司令求情更是教官一手教導,但是我沒做,原本是要跟司令講:我沒做,才有如此舉動,問完自白書後,醫官曾來檢查身體,可能是因為我的精神狀況,才會有如此舉動,醫官那應該有資料,且醫官當時說,如要詳細檢查要至醫院,但被教官一口回絕」--86.6.7江國慶獄中家書。
 江國慶的父親要江國慶簡單畫一個電擊棒的圖,結果這封信就是在監獄裡寫出來,信紙是用軍事看守所懷德山莊用箋,信的右上方畫了一個電擊棒四方形的形狀:「大小約略為上,但因未戴眼鏡,可能有所出入,外形酷似刮鬍刀,黑色,開關位置不清楚,因為當時未戴眼鏡,電擊時尖端會發出淡藍色的電光,且有啪啪之聲響,靠近身體時毛細孔的汗毛會因靜電而豎立起來,還可發出類似防盜器高分貝聲響,極為刺耳」--江國慶獄中家書(未紀錄時間)開庭時江國慶的父親還特別把信呈給法官:這個我出庭時有拿給他們看,像一個二十多歲的孩子又沒有前科,居然用這種東西,他們說沒有刑求沒有錯,但是用電擊棒威脅,嚇得尿也尿出來,我兒子說他沒戴眼鏡,還這麼厲害,像他畫電擊棒給我,我到街上就買到大小完全一樣的。
 十月四日軍方記者會宣佈破案,軍方總算對社會有個交代,但是在這麼龐大的破案壓力上,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非常懷疑司法調查的過程:當年空作部司令就是現在的空軍總司令陳肇敏,他趕著要升官,這還不要緊,當時陳水扁作台北市長,限期一個月破案」案子是被硬逼出來的,我兒子老實,被嚇的說甚麼測謊沒過。
 偵訊期間沒有律師陪同,後來江國慶從獄中寫出的家書當中,顯示江國慶面臨各式各樣的偵訊手法,家屬直到十月七日才見到關在獨居房的江國慶,律師看到江國慶的第一眼,就說這是被刑求出來的,江支安回憶第一次和江國慶會面時說的話:兒子你有沒有做?沒做你跟爸爸說實話,你如果沒有做,說三聲沒做好不好?結果他沒有勇氣,大概被洗腦得很嚴重,又被打得很嚴重的樣子,他不敢說,我問他有沒有被刑求,他只說沒有。

電擊棒陰影揮之不去

 整個案子對江國慶最不利的一點,就是江國慶連第一次和父親會面時都留下坦承犯案的錄音帶,而現場模擬的過程也記錄在江國慶後來從獄中寫出的家書當中。「原以為事情結束了,可以好好休息,沒想到又被帶至現場,按照教官們所教,從廁所到水管邊一一表演,我才瞭解,原來他們努力了一晚用意在此,完工後,我看見鄧少校吁了一口氣,我還以為終於沒事了,正當慶幸時,我卻沒回寢室,後來也沒回去,因為我又戴上眼罩上了車,奇怪,不是說好沒事的嗎?難道有什麼表演不佳需要重來,我不敢問,怕電擊棒又在我身上招呼,過了好久,車終於停下來,走了一段路,眼罩才被摘掉,映入眼底的竟是一所監獄,我想大概又要表演了吧,之後關入獨居房,檢察官也曾來過兩次,問過了筆錄,雖沒教官在身旁,但交代猶在耳邊,因此依然很合作述說,但記憶有限,檢察官就幫我增加內容,我心中更確定檢察官也是來表演的,不然他怎麼也會台詞呢?但疑問隨著身體的康復和精神恢復而來,不是說好沒事嗎?為什麼要把我關起來,直到接近開庭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沒事的是他們,他們因偵破而鬆一口氣,而我,不,不可以,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我沒做,我是被逼的,眼淚如潰堤般流滿了臉頰」-86.3.21江國慶獄中家書。

兒子被槍決 江父仍陳情

 雖然兒子在三年前已經被槍決,江支安仍然四處陳情,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在去年五月完成調查報告,負責本案的監察委員江鵬堅從各項疑點展開調查:從他信上所寫的,比如說電擊棒,他的父親認為他寫出來的電擊棒,然後去市面上也有找到這種同樣類型的,我想在當事人的心裡面覺得一定是真的,但是在第三人看起來,可能以前你看過這種電擊棒,所以你描寫出來跟這個形體相符,也不是很奇怪的事。
 到底有沒有用電擊棒不當取得口供,江支安曾經在監察院?堙A和軍方人員當面對質:像那天在監察院調查的時候,我拿出電擊棒,他們說我們都沒有用電擊棒,如果沒有,孩子信上這樣寫你怎麼講,他也是嘴張大大,啞口無言。
 監察院在調查報告當中,提出多項疑點,建請國防部提起再審或是非常審判,不過距離江國慶被槍決已經隔了十九個月的時間。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空軍作戰司令部以強姦殺人罪,判處江國慶死刑,雖然在隔年的三月二十七日,案情大逆轉,國防部一度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的自白出於威脅利誘,而撤銷判決發回更審,空軍作戰司令部仍然在和第一審同樣三個審判官判決下,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七日判處死刑,江國慶在臨行前密集寫下的家書,記錄著一個個無法查證的不當偵訊手法,國慶已死,當時的文件卻毫未銷毀,刑事局對於精液血型DNA及指紋比對,沒有一項可以證明,江國慶直接涉及這起一度震撼社會又被社會遺忘的:女童姦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