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瞄準法人 租稅公平邁大步
江妍慧
2005/05/12 第477期
曾巨威指出,財政部這項政策一旦上路,預估實際受到影響的企業並不多,市場不該動輒拿股市穩定性,當成大帽子來亂扣,如果樣樣都不行,那財政稅負所有改革都不用做了。

有所得就要課稅是最基本的租稅公平概念,加上政府財政困難,使得推行租稅制度改革始終是財政部努力不懈的重點工作之一;而財政部每有取消免稅、節稅優惠,擴大稅基的動作,總不免會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尤其,每次一提到要課徵證所稅,幾乎被多數人民反對;因為台灣民眾投資股市的比例很高,加上大部分股民(散戶)投資股市是損失多於獲利,在只對獲利課稅的情況下,自然影響投資意願。


所以證所稅是股市的「死穴」,如一九八八年九月復徵證所稅事件,台股連續十七天跌停,去年七月也傳出疑似要復徵證所稅,大盤指數又應聲下挫。而五月五日財政部長林全提出要把法人的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中,當然又再度造成股民的震撼。


擴大稅基  鎖定四大金融


由於散戶在股市中總是賠多賺少,所以每每提到復徵證所稅,大家總認為是打擊散戶。而去年七月財政部提出中期研議復徵證所稅的議題,其實並非針對散戶,主要是釐清高科技業員工分紅課稅的弊端。


因為證所稅的停徵,導致員工分紅課稅的基準在那兒,都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到底是用面額十元,或者是當時市價,大家都有意見,如果未來開徵證所稅,這將對資本利得有明確的稅法規範,也就可以加速釐清這個法律的三不管地帶。


雖然財政部長林全認為對股市影響不大,但這形同另一種形式的「證所稅」,也對當時的股市造成不小震撼,使得去年七月的提議被迫延後再議。


今年,財政部擬擴大「最低稅負制」稅基,打算挑出法人機構,包括證券商,買賣股票的所得,都要納入最低稅負制的範圍。未來營利事業單位只要該年度產生「證券交易所得」,且證券交易所得佔該年度稅後淨利的五○%以上者,須課徵最低稅負,而其規劃的課徵稅率為一○%。


乍看之下,以為財政部又要再度復徵證所稅,但其實這與全面徵收證所稅有不小的差異。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曾巨威表示,直接恢復對法人課徵證所稅,與財政部考慮在最低稅負制範圍恢復對法人課徵證所稅,兩者之意義與方向其實並不同,前者是一種對資本利得稅制的改革,但後者是基於稅負公平性出發,將證所稅恢復納入稅基。


林全認為,對券商來說,因為券商還有其他所得,如果把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之中,影響其實不大。至於其他法人,在當年取消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同時取消法人證所稅之前,過去也都有課,且在最低稅負中實施,影響都不大,主要是意義上的宣示。


以國內法人來說,在擴大稅基範圍內的業者,包括以銀行、壽險、產險、證券四大金融產業,二○○二年至二○○四年應繳總金額將近八十億元。


法人反彈  擔心成交縮水


不過,此舉引起國內法人的反彈聲浪。法銀巴黎證券董事總經理葉震宙指出,過去在台灣市場,沒有一次成功推出證所稅,台股目前本益比偏低,原因就是本地投資人缺乏信心,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心理因素或實質面來看,證所稅將會劇烈衝擊台股市場。


金鼎投信總經理吳火生不贊成對法人課稅,他認為政府推動共同基金,目的是改變市場結構,鼓勵法人多進場,降低散戶比重,如果法人要課稅,散戶免稅,豈不是有違初衷,反而鼓勵散戶自己買賣股票,不要靠法人投資。


匯豐中華投信副總經理石正同也認為,法人獲利來源可分為本業、業外、股票轉投資,通常公司靠股票收益金額不多,所以即使課徵一○%,對法人影響也不大。


至於證券業者中,部分搖頭抱怨認為會打擊市場信心,且增加法人稅負,讓法人不願意頻繁進場,法人交易量可能會減少,影響股市成交量,券商收入受創。


而投資人最在意的,還是對股市的影響。對於法人課稅,並不限於國內法人,外資也在課稅範圍內;財報的不確定因素剛剛消除,五月四日、五日外資終於在台股大幅買超上百億元,財政部卻恰巧釋出「證所稅」利空,後續的台股行情實在讓投資人憂心。


利空有限  稅改行動有望


只是之後幾個交易日,股市的反應並不激烈,即使有下跌,幅度與成交量都不大,顯見這個利空的「威力」並不如想像中的大,也讓稅改的行動多了支持的力量。曾巨威指出,依照財政部考慮的方案,企業可能經過稅負減免之後,其應該繳納的稅並沒有低於最低稅負範圍,因此,並不會課徵到證所稅,這點需要釐清。至於可能對股市的衝擊,他並不以為然,事實上財政部這項政策若正式上路後,預估實際受到影響的企業並不多,市場不該動輒拿股市穩定性,當成大帽子來亂扣,像之前三十五號公報也被過度渲染,如果樣樣都不行,那財政稅負所有改革都不用做了。


而且,社會大眾也不該一味只以利空的角度來解讀;國家財政困難,雖然無法徵收為數不少的證所稅,但是,能夠在最低稅負制中擴大稅基,也是不無小補。所以在租稅公平與擴大稅基紓解財政困難部分,針對法人證券所得課徵稅賦,仍有其利多面。


世界先進國如美、日、英、德等國均對資本利得課以所得稅,其中,日本同時課徵證所稅及證交稅,證所稅高達百分之二十六;美國證券交易所得併入個人所得課稅,稅率最高百分之二十八,加拿大、英國、德國也都有類似稅目。投資人擔心「證所稅」成為股市大利空而反對,但也要反過來想一下,國家政策不可能單以股市為主,財政困難與租稅制度都要兼顧;目前財政部並非復徵證所稅,已將對股市可能的衝擊降低,社會大眾實在不宜堅持反對立場。

分紅課稅 有法可管

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周行一認為,像員工分紅配股和認購權證課稅這些問題,就是因為沒有證所稅,沒有一套合理標準;此外,將課徵證券交易稅改為證券所得稅,此舉不但可與國際接軌,也可改善整體投資環境,有助提高台股本益比。(江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