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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5倍的震撼
彭百顯
第597期
2007/8/30
台灣貧富差距顯現在儲蓄指標,最高與最低組所得的儲蓄金額差距,從1999年的25倍,到2006年飆升為3575倍,顯示濟貧效果有限,政府唯有繁榮經濟,才能讓低收入家庭翻身。
 

 

台灣有146萬戶最低所得家庭,他們去年平均儲蓄額僅183元。這項相當嚴重的警訊,經濟學家及政治人物們的責任是什麼?

行政院主計處日前公布2006年家庭收支調查,台灣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91.3萬元,最高所得家庭為182.7萬元,最低所得家庭則為30.4萬元,貧富差距縮減為6.01倍,低於前年的6.04倍,為近六年來新低;如果沒有2,500億元的社會福利補貼,加上租稅財富重分配,縮減了1.45倍的貧富差距,貧富差距為7.46倍,是近四年來最高紀錄。雖然社會福利支出對補助低所得家庭、縮小貧富差距是政府德政,但當前福利津貼作法仍存在爭議。

去年,台灣家庭所得成長速度相當緩慢,且貧富差距仍在擴大。龐大社福支出對縮小貧富差距雖有貢獻,但其濟貧範圍與效果仍屬有限,低所得窮人根本不可能從政府救濟津貼翻身。表面上貧富差距並不嚴重的數據背後,一般人看不到的實際貧富懸殊,是執政當局推不開的責任。

最近,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引述亞銀報告指出,過去十年,亞銀調查的21個國家中,有15國的貧富差距擴大,貧富差距增加最多的國家是:尼泊爾、中國、柬埔寨、印度、南韓,台灣排名第六。這項國際比較指標,顯示台灣努力成果欠佳。

我們尤為震撼,台灣貧富差距顯現在儲蓄指標,更創3,575倍的驚人歷史紀錄。從主計處全國家庭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組資料計算,最高與最低所得組的儲蓄金額差距,由1999年的25倍逐年飆升,至2003年已高達428倍,三年後的2006年更擴大至3,575倍。我們驚見台灣社會三、四千倍的貧富差距:2006年最高所得組家庭的儲蓄金額為654,288元(儲蓄率35.8%);最低所得組家庭則僅有183元(儲蓄率0.06%)。台灣低所得家庭從1999年平均26,735元儲蓄額,不斷下降,2001、2002、2005三年甚至是負數(-4,516、-10,302、-1,948),他們寅吃卯糧,也可能耗盡數十年積蓄,生活困境可見一斑。

3,575倍的驚人數字竟然出現在21世紀的台灣社會,146萬戶最低所得家庭竟連儲蓄200元都不可得。社會底層的家庭,他們面臨貧窮的惡性循環,舉債負擔不斷加重,已陷入無法翻身的陷阱。而這種社會現象所反映舉家自盡悲劇不斷傳出,因經濟所困而自殺人口攀升,絕對無法解釋貧富所得差距已從前年6.04倍降為去年6.01倍的改善現象。我們以為,政府改進貧富差距的努力,主要應不在劫富濟貧以縮小倍數距離,而是應該努力讓經濟艱困的所得家庭都有機會改善困境,甚至提升到中產階層。

經濟繁榮,就業率上升,這是低收入家庭打破惡性循環的翻身機會。戰後新生代美國總統柯林頓執政八年,創造二千萬個就業機會,使失業率從7%降至4%,就業率提升到歷史新高,並使身價500萬的富翁人數,從9萬增加至59萬。台灣領導階層也早已進入新生世代,我們正需要這種創造經濟財富的革命。我們以為,如何讓出身於貧窮和中下階層家庭的年輕一代,能夠投入經濟發展,經奮鬥十數年有成,躋身中上所得階層,這才是改善社會所得沉淪的根本之計。執政當局應認真省思:為政之道唯富國富民,非在權位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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