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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問題談不攏 克流疫苗有得等
徐元直
第505期
2005/11/25
在衛生署與羅氏藥廠為了授權問題而立場南轅北轍下,智慧局高層官員透露,雖然克流感授權有其急迫性,但是法律程序還是要顧,因為全世界都在看,馬虎不得!
 

 

隨著冬季到來,候鳥過境,全球禽流感疫情拉警報。而衛生署為增加國內克流感的存量,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強制授權,衛生署與羅氏藥廠並在首次舉行的會議上言詞交鋒,兩造立場歧異甚大,並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再戰,結果將備受各界矚目。

羅氏存量不足   傾向自願授權 

智慧局於十一月十八日首度邀請行政院衛生署、專利權人吉李德(Gilead)科學股份有限公司、本件專利權專屬被授權人羅氏大藥廠,以及由藥物、公共衛生、傳染病、專利法及國際貿易法等領域之專家學者所組成的諮詢委員會,就本案進行審查會議。

會中,衛生署代表表示,有鑑於禽流感極可能於台灣,乃至世界各國爆發大流行,對我國人民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威脅,而克流感為現有對H5N1病毒感染治療與預防功效之有效成分,但目前我國市場上唯一可供應克流感的羅氏大藥廠,其供應量嚴重不及防疫安全存量。為有效控制可能疫情,有必要申請特許實施系爭專利,以自行生產克流感。

本件專利權代理人及羅氏大藥廠則表示,羅氏目前正與台灣數家製藥公司洽談生產克流感膠囊劑之相關商業授權事宜,最快二至三周即可完成授權,可用以供應政府符合最低防疫安全存量之克流感膠囊劑,因此羅氏希望智慧局能夠給予適當期間,使雙方洽談自願授權事宜。

據了解,在會中,美商吉李德公司有意釋出專利,但羅氏大藥廠卻說,現已與國內二家民間廠商接洽克流感的授權事宜,外傳分別為神隆、永日藥廠。衛生署主秘賴進祥聞訊後表示非常驚訝,認為神隆應該不可能「劈腿」,一方面向羅氏申請代工,又同時接受衛生署委託,一切還需再了解。

衛署質疑誠意  要求強制授權

顯然地,衛生署及羅氏藥廠就強制授權方向,雙方並無共識與交集。衛生署主秘賴進祥表示,現在全球有一百五十多個國家向羅氏藥廠申請授權製造克流感,羅氏藥廠都沒有同意,怎麼可能自行授權台灣小藥廠製造?他質疑「自願協商」只是羅氏的緩兵之計,為的是拖延強制授權的時間。

賴進祥說,隨著禽流感疫情持續擴大,若羅氏沒有誠意,台灣政府寧可付出專利違約金,也不能讓台灣人民陷入備藥不足的危機。防疫時間不宜再拖,若羅氏在第二次審查會中,再不同意授權,衛生署將循「強制授權」方式,自製克流感,以達到安全備藥量。

智慧財產局長蔡練生在首次審查會中裁決,衛生署申請強制授權,事屬緊急,但因羅氏大藥廠已表達與衛生署積極進行授權洽談之意願,應給予相當期間,使雙方有機會進行自願授權協議,惟此期間不宜過長,所以定於十一月二十五日進行第二次審查會議,屆時雙方如無法達成自願授權協議,智慧局將依諮詢委員會議意見作成決定。

在禽流感威脅下,衛生署與羅氏藥廠商業授權談判可能曠日廢時,無法因應緊急情況,衛生署是在本月一日,正式去函智慧局,要求對羅氏藥廠進行強制授權。蔡練生表示,智慧局將成立專案委員會就衛生署提案進行審查,在緊急危難情況下,將要求羅氏強制授權。

法律程序要顧  以免貽笑國際

不過,依照「專利法」,要求羅氏強制授權仍有行政程序要進行。蔡練生說,首先,一定要給羅氏藥廠說明的機會,但考量情況緊急,智慧局要求縮短至二周內進行說明。

蔡練生進一步說明,強制授權與一般授權有所不同。一般商業授權是由雙方自行去談判,只要將授權結果告知智慧局即可,授權的一方將提供配方及原料予被授權的一方進行生產。而強制授權則應用在緊急情況,因被授權一方主張有自行製造能力,在緊急情況之下,為確保人民安全,希望「特許實施」,為避免侵犯專利權,因而有強制授權的處理機制,但採取強制授權,羅氏就沒有義務提供配方及原料。

例如,衛生署也正與羅氏進行一般授權談判,但考量談判時間可能會很久,因此,衛生署決定採取強制授權,兩者同步進行。蔡練生說,智慧局希望衛生署與羅氏能儘快完成一般授權的談判,就不致動用強制授權機制。

雖然在衛生署急著取得授權,而且緊急情況下,智慧局委員可依實際情況作判斷,進行強制授權,但智慧局高層官員透露,在禽流感威脅下,雖然克流感授權有其急迫性,但是「法律程序還是要顧慮,畢竟全世界都在看,馬虎不得」!

這位官員說,智慧局屬準司法機關,必須要讓吉李德及羅氏有答辯的時間及機會,因此,預訂要舉辦兩次意見交換。智慧局將在二十五日進行第二次審查,屆時羅氏和衛生署將再作一次意見交換,若仍無法達成自願授權協議,智慧局將依諮詢委員會議意見作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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