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台灣 青春血淚
文╱施明德
2001/01/09 第250期
這些當時不過十六、七歲的青澀少年的「偏激」言論,就能把整個政府給顛覆掉?一波波的逮捕行動,只是證明國民黨政權的脆弱,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一九六二年,已經是戰後的第十七個年頭了,但是台灣的天空依然籠罩在「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陰影下。這一年的初夏,又一波大規模的政治迫害,在全島各地蔓延、展開。不過,跟以往不同的是,這一次受株連者,絕大部分是正值青春年華的「漂撇少年家」,而且都是在戰後接受國民黨教育成長的台灣子弟。

政治迫害 青春蒙塵

 五月八日,高雄市警局首先採取行動,循線逮捕了陳三興﹝廿一歲,高雄中學校友﹞、高尾雄﹝廿一歲,高雄中學畢業生﹞、郭哲雄﹝廿歲,高雄中學高三生﹞、蘇鎮和﹝廿一歲,東吳大學學生﹞、邱朝輝﹝廿一歲,高雄中學畢業生﹞等。翌(九)日台北市警局也同步逮捕了陳三旺﹝十九歲,高雄中學畢業生﹞、王清山﹝廿二歲,淡江文理學院學生﹞、宋景松﹝卅三歲,皮革技師﹞、林輝強﹝十八歲,皮革工﹞、劉金獅﹝廿八歲,皮革工﹞等。十二日,董自得﹝廿二歲,台大學生﹞在台大法學院宿舍被捕。同時,還有將近三分之一的高雄中學在校生以及許多歷屆畢業生,包括已進入大學就讀的學生,被特務抓去恐嚇問話,套取口供以證實「在押者」罪行;一時間風聲鶴唳,許多雄中的學生因此不敢到學校上課。
 六月十六日,在小金門任職?A兵少尉觀測官的施明德﹝廿二歲﹞,被告知即將受命擔任三民主義講習班教官。他帶著輕鬆的心情,搭乘快艇前往大金門;沒想到一登上碼頭就從此喪失自由。同樣在軍中任職的黃憶源﹝廿三歲,?A兵中尉觀測官﹞、張茂雄﹝廿三歲,陸軍少尉排長﹞等,以及仍在陸軍官校就讀的陳春榮﹝廿五歲,三十一期生﹞、蔡財源﹝廿三歲,三十三期生﹞、江炳興﹝廿二歲,三十三期生﹞、吳炳坤﹝三十三期生﹞、張泉地﹝三十三期生﹞等,也在此前後同遭逮捕。由於多位在校生涉案,陸軍官校所有台籍學生都遭拘押訊問,無一倖免,全校瀰漫在白色恐怖中,逼得校長不得不向上級提出強烈反映。此外還牽連了軍法學校顏明聖以及中正理工學院、政工幹校等軍校學生,株連之廣,可以想見。同時,特務人員也先後以編造的理由,將施明德的大哥施明正﹝廿八歲,商﹞和三哥施明雄﹝廿四歲,國防醫學院學生﹞帶走而加以逮捕。

白色恐怖 餘威猶存

 逮捕行動一直持續到一九六三年七月。江炳興中學時代的好友吳俊輝﹝廿三歲,東海大學學生﹞、陳新吉﹝廿二歲,當時正在當兵﹞、黃重光﹝廿二歲,當時正在當兵﹞,吳炳坤的哥哥吳呈輝、弟弟吳炳麟,以及吳俊輝的同學張重信、蔡乃章、林俊光,陳新吉的同學王忠憲、賴明哲、林信夫、林哲雄,還有黃重光的軍中同袍吳青松、阿義仔等也相繼被捕。據悉,被抓去審問偵訊的多達一百多人;最後被判重刑的有二十四人。
 整個偵訊過程,只能以「生不如死」四個字形容。舉凡疲勞訊問、欺凌侮辱、拳打腳踢、抽打下體、槍托重擊、電擊頭部、針插指甲縫......,種種酷刑,無所不用其極。抵死不屈的鐵錚好漢吳炳坤,全身佈滿針孔、體無完膚,因而發瘋。刑求過程之黑暗慘烈,可見一斑。而其目的,無非是要幫特務機關完成一齣荒謬的劇本,編造出一宗「叛亂」的大案,以討好他們的主子。

羅織入罪 小題大作 

 這群還在學校唸書或剛剛踏入社會的「台灣囝仔」,究竟有何能耐,足以「推翻政府」、「建立台灣獨立政權」?
 根據警備總部軍法處的判決書,早在一九五七年五月,陳三興等人因對政府不滿,發起組織「改進會」,之後又改名為「青年會」、「興台會」等,陰謀推翻政府,建立「台灣民主共和國」。而另案的施明德、蔡財源等也於一九五八年就讀高中時,思想偏激,組織「亞細亞同盟」,圖謀推翻政府。陳三興和施明德等人,因意氣相投,而於一九五九年初,在高雄市明春旅社商談合併,改以「台灣獨立聯盟」為名;並再於一九六○年召開會議,討論籌措經費及發展組織等事宜。因此,警總認為渠等「係以一貫叛亂犯意,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故以「二條一」(唯一死刑)論罪。不過,可能連法庭都覺得論告內容過於牽強,未免小題大作,於是又自圓其說:「惟該被告等,於民國四十七、八年間,年齡均不過十七、八歲,智識甚淺,思慮未週,一時妄想,致觸刑章......爰分別情節予以減處其刑」。所以首犯施明德和陳三興才由死罪改為無期徒刑。但也可能因此,年紀最大的宋景松卻成了祭壇的羔羊,法庭以他「係自首分子,獲政府寬典,猶不知悛悔.....惡性重大」,而判處死刑。
 一九五七年時,陳三興還是高雄中學初中部的學生;一九五八年時,施明德也只是高中生。他們當時不過是十六、七歲的青澀少年,果真能夠組織「叛亂團體」,推翻政府嗎?國民黨政權未免太脆弱了,幾個毛頭小孩子的「偏激」言論,就可以把整個政府給顛覆掉?
 那是一個多麼匪夷所思的時代!
 一九五七、五八年的台灣社會──戰後的經濟困頓尚未復蘇,生活物資仍然普遍匱乏;農地改革致使舊社會精英層衰退,取而代之的是依附國民黨政權的外省特權階層和接受豢養扈從的地方派系;「白色恐怖」餘威猶存,公共領域受到嚴厲壓抑,思想貧乏,精神苦悶;「大陳島之役」的台海危機﹝一九五四─五五﹞以及美蘇兩大軍事強權的對峙,更加深化戰爭的陰影以及軍事獨裁的威權。民生凋敝、特權橫行,究竟台灣的出路在哪裡?這是當時有良知的台灣人心中共同的疑問。

心懷救國 針砭時事

 正值求知欲旺盛年齡,又富於正義感和理想的青年學子,如陳三興、施明德、吳俊輝等,幾乎是不約而同地關心著時局和台灣的前途。他們除了努力吸收知識,也時常和知心朋友交換意見或抨擊時弊。高雄中學的初中生陳三興、董自得、王清山、邱朝輝、蘇鎮和和林振飛等,於一九五七年組成「興台會」,但其「行動」不過止於合影留念。而且,他們的興趣並不只限於政治,愛好文學的同好們還合辦了一份校園文藝刊物《波浪》;陳三興、高尾雄、陳三旺﹝陳三興弟弟﹞等,皆參與其中。這一群同學好友中,喜歡閱讀名人傳記的施明德和蔡財源,一起考上中正中學(高中)之後,更不時討論著台灣的歷史和前途。
 崇拜拿破崙胸懷大志的施明德認為台灣的未來極需軍事人才,因此與蔡財源相約一起去投考軍校。施明德在高二時以同等學歷考進陸軍?A兵學校;蔡財源也於一九六一年畢業後考進陸軍官校。與此同時,以台中市一中和市二中為主的中學生,包括吳俊輝、江炳興、黃重光、陳新吉等人,也因關心時局,志同道合而常相聚談,針砭時弊並砥勵品性,希望將來能為台灣貢獻心力。後來江炳興也選擇了軍事一途而考進陸軍官校就讀。

台灣意識 成謀反罪名

 這群「漂撇」的台灣囝仔,課餘之暇,高談闊論,從書本談到現實,從人生談到政治,免不了觸及國民黨統治的專斷獨裁,心中自然產生不滿和反抗的情緒;又因目睹自「二二八」以來台灣人遭受的種種不平等待遇,「台灣意識」也開始在心裡萌芽。但也僅止於言論的發抒和思想的激蕩而已;繁重的課業和升學的壓力,很快又把大家拉回書堆裡。尤其畢業之後,各奔前程;少年的大志,不過是內心的夢想而已,頂多希望將來學有所成,踏出社會之後,能將思想理念加以散播,有朝一日或許可以改變台灣的命運。即便是性格較為「活躍」的施明德和陳三興,也只是延續中學時代的作風,與志同道合的朋友談論政治或「言論謀反」而已。施明德在軍中結交了黃憶源和張茂雄等人,但一九六一年分發到小金門後,反而更多的時間是花在磨練自己的膽識。陳三興於一九五九年時,高中學業因故中輟,到台北半工半讀,住在三重親戚宋景松家中,因而認識宋景松同事劉金獅、林輝強等人,不時相聚談論政治、抨擊蔣政權,但翌年又返回高雄居住。他們作夢也沒想到,由於時局的變化,少年時代的高談闊論和激進思想,竟會成為日後「叛亂」的罪證。
 一九五八年,在美國強力的介入下,蔣政權渡過了第二次台海危機「八二三砲戰」;但也因此被迫與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發表「放棄武力反攻大陸」的聯合公報。「反共無望」之後,蔣政權更把注意力放在島內政權的鞏固上,一方面修改法令確立獨裁地位,另方面加強肅清自由派人士和黨內異己,並以龐大的特務組織統治、迫害台灣人民。一九六○年三月,國民大會強行通過「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蔣介石連任第三任總統。是年九月,警備總部以「知匪不報」罪名逮捕雷震;當局並公然掠奪李萬居的《公論報》,徹底瓦解自由主義陣營,扼殺「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同時以強硬姿態整肅CC派,掌控立法院主導權。

鞏固蔣政權 大興冤獄

 在奠定了黨內的獨霸地位之後,蔣氏父子進而利用獨攬情治大權的警備總部﹝一九五八年正式成立﹞,嚴厲監控島內的言論與思想,並不惜製造冤獄,清洗社會內部異議成分,用以鞏固獨裁統治的威權。一九六一年九月,警備總部以「圖謀武裝叛亂」罪名,逮捕蘇東啟等五十多人,徹底打擊具有台灣意識的本土力量。到了一九六二年三月,警備總部又發起大規模的「反共自覺運動」,藉此把魔爪伸入社會各階層。此時,高尾雄弟弟的同學李某,挾怨報復,竟將陳年往事向情治單位舉發。警備總部得此線索,如獲至寶。當時蔣氏政權為使特務甘為鷹犬,特以極為優渥之獎賞鼓勵辦案,除豐厚獎金外,還可保送出國留學,留學時又可充當職業學生,回國後還有官做。因此,辨案人員極力效命,細心羅織「罪證」、栽贓逼供、屈打成招;從陳三興的「興台會」牽扯出雄中校友和台北的宋景松等人,又從雄中校友牽扯出施明德兄弟,再從施明德牽扯出張茂雄和蔡財源等人,又從蔡財源等人牽扯出軍校的台籍學生。最莫名其妙的是,跟陳三興、施明德等人毫無關係的陳春榮和吳炳坤等,因曾於一九六一年在陸軍官校,成立照顧台籍同學的「自治互助會」,早已經國防部查禁有案,證實並無不法意圖,此時竟又舊案重提而被牽扯進來。因此又由陳春榮和吳炳坤的軍校同學吳俊輝,牽扯出昔日台中市一中的同學江炳興、黃重光、陳新吉等人;再以此類推,牽扯出更多的同學,甚至包括軍中同袍。經過慘絕人寰的刑求、逼供,終於炮製出「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施」的「台灣獨立聯盟」叛亂案。雖為同一叛亂案件,卻又分為四案起訴;或以甲案起訴,卻以乙案論罪;或引甲法條起訴而以乙法條判決,自相矛盾、漏洞百出,可見「劇本」之粗糙與牽強附會。判決結果,宋景松被判處死刑,施明德和陳三興處無期徒刑,蔡財源、陳三旺、董自得、郭哲雄、蘇鎮和等五人處十二年有期徒刑,劉金獅、吳俊輝、江炳興等三人處十年有期徒刑,高尾雄處七年有期徒刑,張茂雄、陳春榮、黃憶源、施明正、施明雄、王清山、邱朝輝、林輝強、黃重光、陳新吉等十人處五年有期徒刑,廖南雄處二年有期徒刑。
 獨裁者為了鞏固政權,特務人員為了取悅主子,把社會的良心葬送在政治黑牢中。這樣的歷史悲劇不斷地在蔣氏政權下上演。台灣戰後第一代「漂撇」的好子弟,以他們青春的血淚為這一段台灣歷史做見證。後代人應深深記取:民主的果實得來不易,更需善加呵護、珍惜。

參考資料:陳三旺訪談
(2000/12/11)﹝施明雄、陳新吉訪談(2000/12/13);陳三興、施明德、吳俊輝、施明正等人之起訴書與判決書;施明雄《施家三兄弟的故事》、《白色恐怖黑暗時代台灣人受難史》;楊碧川《政治犯─台灣獨立運動史》﹞林樹枝《出土政治冤獄》;李昂《施明德前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