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RTC時代來臨 金融重建不再全部埋單
廖德琦
2005/05/26 第479期
金管會表示,RTC條例若通過,將在七月十日之後走入歷史。退場後,RTC可再增加五年金融營業稅供RTC善後,直到二一一○年為止,估計可挹注約一千兩百五十億元。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說,「金融重建基金(RTC)法案再不過,我們都要被打入歷史的垃圾桶!」RTC這個比國父十一次革命還要困難的法案,歷經五年、十六次朝野協商,RTC條例修正草案日前完成一讀初審,在五月二十四日的程序委員會通過排入五月二十七日的院會進行二、三讀,可望於五月底立法通過。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表示,RTC條例若通過,希望是末代RTC,未來可以進入後RTC的時代。


金管會表示,若通過RTC條例,在七月十日之後,RTC將走入歷史,不再處理問題金融機構,而回歸中央存保機制。退場之後,RTC可再增加五年金融營業稅供RTC善後,直到二一一○年為止,估計可挹注約一千兩百五十億元。


未來發生危機  不再全額保障


為穩定金融市場人心,退場機制訂定「兩個月緩衝期」,也就是說,RTC條例實施生效日起兩個月內(九月十日止),爆發財務問題的金融機構(包括農漁會信用部、與農業銀行在內)仍可納入RTC處理,問題金融機構與存款人有關的債務,都由RTC百分之百賠付。未來如再有銀行發生財務危機,存款人的存款只能享有最高一百萬元的無條件賠付;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須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向銀行追討。而在七月十日之前,RTC必須要將所有無法自救、淨值為負、虧損過大的金融機構,全數以監、接管的方式納入RTC賠付範圍。


二○○一年實施RTC基金時,基金規模為一千四百億元,迄今已處理四十五家基層金融機構、一家中小企業銀行及一家商業銀行,但處理中興銀行仍有近六百億元的赤字。由於RTC基金已經「彈盡援絕」,RTC修正案從二○○二年自財政部提出,至今已超過三年,金管會希冀立法院能儘速通過修正案。親民黨立委劉憶如強調,RTC再不過關,將為金融市場埋下不定時炸彈。劉憶如表示,RTC是一種必要之惡,政府不應該用納稅人的錢來救問題金融機構,但如果這些問題金融機構不處理,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可能會花更多錢。


近日來,行政院猛烈批評立院「只領薪水,不做事」,而民眾亦對立院效率低落表達高度不滿,促使立院朝野政黨各有退讓,財政委員會幾乎毫無異議的清況下通過RTC條例的一讀初審,而原本造成RTC修正案的爭議︱蔡正元等四十多位立委提案的「鳳信條款」也一併闖關成功。該項條款明訂,RTC修正公布前納入RTC處理的信用合作社,其社員權利應「全額保障」,並且由承受的金融機構「全額賠付」,如果受承的金融機構無法賠付,則由RTC全額賠付。


去年RTC標售鳳山信用合作社,由中信金集團得標,鳳信社員要求退還約五億元股金,中信金集團以「維護股東權益」為由,拒絕賠償鳳信社員股金,未來,鳳信這筆帳將記在RTC頭上,由RTC撥款賠付。


為了金融安定  必須爭取過關


對此,朝野有不同雜音。立委林益世表示,信合社股金歸還的問題,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因此對於股金的歸還,RTC條例應有所規定。而立委謝明源也質疑,股東經營不好,竟要丟給RTC來賠,這樣實在很不合理。只不過,朝野立委都有共識,要在本會期中通過RTC修正案,做為這屆立委第一會期的成績,所以並未多加阻撓。


其實近幾年金融機構逾放比率已明顯下降,因此有不少人認為,台灣金融市場已不需要RTC了。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指出,事實上不管RTC修正案是否可以通過,RTC機制應都可以自動在七月十日「關門大吉」,將RTC回歸到存保制度,並解決存保理賠不足的問題。而存保基金財源不足問題,則可以金融營業稅收補貼等方式解決。


一位不願具名的金融機構主管則表示,若可以透過RTC處理掉問題金融機構的「壞體質銀行」,則有助提高其他金融機構合併意願;但若沒有RTC,國內不良資產也已處理得差不多,不至於發生立即的金融危機,所以RTC可有可無。


對此,金管會表示,站在金融主管機關的立場,當然希望RTC儘速通過。因為金融體系最擔心的是「信心」問題,體質嚴重不佳的金融機構雖然不多,但只要有一家出問題,對金融體系就會有潛在的風險。只要有一家出狀況,會造成連鎖的信心潰散,影響金融體系,這也是金融監理機關至今仍主張讓RTC過關的最主要原因。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表示,如果RTC修正案趕在五月底前完成立法,有了一千二百五十億元的資金挹注,金管會對於有列管必要的金融機構,如果無法自救改善資產品質因而可能引發金融危機,金管會即可由監管,至派人接管,彌補資金缺口。基於金融體系安定考量,金管會仍不放棄最後努力,爭取RTC過關。


龔照勝說,RTC修正條例通過,等於是為台灣金融體系加設了金融防護網,希望立委諸公讓RTC在本會期過關,以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