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莎的呼喚》相關文物 法院判定無需返還
李心怡
2002/11/27 第348期
在龍應台強力干預之下,二二八紀念館如今反而強調中國觀點的歷史,忽略台灣觀點的二二八事件史實,使這些得來不易的珍貴文物變成陪襯的展示物。如今,文化局又準備收回二二八紀念館經營權,也等於收回了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詮釋權。
十一月十二日,台灣高等法院對台北市文化局做出一項敗訴判決,判定先前經營二二八紀念館的台灣和平基金會不需返還《福爾摩莎的呼喚》(Formosa Calling)一書之相關文物給文化局。在接近台北市長選舉的敏感時刻,一向在媒體面前強勢的局長龍應台在回應詢問時,只是低調地表示「很驚訝」,但這項判決,正明確宣示了龍應台面對台灣歷史的傲慢。

◆薛克頓之子保留文物捐贈

這個事件的起因,是該書作者艾倫薛克頓(Allan J. Shackleton)之子Coiin到台灣時,正逢二二八紀念館大鬧經營風波,他看到龍應台對台灣文化的鄙視與傲慢,臨時打消將相關文物捐給二二八紀念館的想法,離台前,他寫了一封但書保留最後捐贈權,並委由台灣和平基金會決定捐贈的單位。

Coiin甚至明白表示,「如果是我父親,也會討厭龍應台這種人」。艾倫薛克頓在一九四七年因為任職聯合國救災及重建署,由中國上海被派到台灣做土地、人力資源調查,因而目睹中國國民黨軍隊官僚的貪污腐敗,並於二月底在高雄與台灣人民一同經歷了二二八事件。

回到紐西蘭之後,艾倫薛克頓不斷地在內心思考「我能為台灣作什麼?」因此將他的親身見聞寫成《福爾摩莎的呼喚》一書(宋亞伯譯述,望春風文化出版),書中讚賞台灣人的誠實、努力與守法,同時肯定日本政府在殖民地台灣所作的物質建設,並直言占領台灣(Occupying Power)之蔣介石政權的貪污腐敗,是二二八慘劇的肇因。

不過這本書完成之後,卻因為「太真實」而遭到塵封的命運,也成為艾倫薛克頓一生的遺憾,直到過世前仍念念不忘他的台灣經驗。所幸,他將許多第一手資料提供給同事葛超志(George Kerr),葛超志後來也根據這些資料,寫了《被出賣的台灣》(Formosa Betrayed)一書。

◆和平基金會自費取回文物

一九九七年,紐西蘭台灣同鄉會透過《被出賣的台灣》之內容,由網路找到艾倫薛克頓之子Coiin,《福爾摩莎的呼喚》因此於五十年後在台灣出版。透過已故的同鄉會會長廖評昱之介紹,台灣和平基金會執行長葉博文獲得Coiin的首肯,將艾倫薛克頓的原稿、照片等文物捐贈給二二八紀念館。

葉博文表示,打從一開始,馬英九領導的台北市政府便對蒐集二二八文物不太重視。一九九九年十月,葉去紐西蘭取回這些文物時,即因為當時二二八紀念館主管機關民政局不核准經費,而自掏腰包前往。

不料,二○○○年二月二十八日,Coiin在來台參加捐贈儀式時,得知文化局長龍應台上任後強硬主導二二八紀念館經營權,並經常有意淡化史實,因此於離台前要求保留捐贈權。台灣和平基金會因此將文化局核准之Coiin夫婦來台經費,退還給文化局,並於退出二二八紀念館經營之後,在Coiin的同意下,將該批文物捐給國史館。

文化局當時並無異議,一年後才又將Coiin夫婦來台經費以支票寄給台灣和平基金會,並要求「返還」該批文物。台灣和平基金會將支票退回給文化局之後,文化局又寄了第二次,在台灣和平基金會表示將銷毀支票之後,才勉為其難取回支票,但也對台灣和平基金會提起「返還所有物」的民事訴訟。

◆二審已定讞紀念館遭敗訴

台北地方法院在該案一審判決文化局勝訴,但進入高等法院二審後,卻判決文化局敗訴,並應負擔一、二審訴訟費用,且因該文物價值未超過三十五萬不得上訴,而告定讞。

由於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與家屬長期身處白色恐怖當中,二二八紀念館成立之初,在文物的蒐集上十分困難,許多文物都是當時經營二二八紀念館的台灣和平基金會成員,透過種種關係才獲得的。其中包括葛超志所留下的文件、資料,以及國民黨軍隊以達姆彈掃射時卡在一本日文醫學教科書中的彈頭等珍貴文物,都是葉博文等人費盡心思蒐集而來。這些文物,因為都是由市政府編列經費購買,因此至今仍在二二八紀念館中展示。

而在龍應台強力干預之下,二二八紀念館如今反而強調中國觀點的歷史,忽略台灣觀點的二二八事件史實,使這些得來不易的珍貴文物變成陪襯的展示物。如今,文化局又準備收回二二八紀念館經營權,也等於收回了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詮釋權。只要龍應台繼續擔任文化局長,可以預料的是該紀念館所呈現的二二八事件將越來越渺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