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拱樂社 李香秀敗家有理
文╱陳乃菁
2001/07/12 第277期
耗費近八年時間,獨立完成歌仔戲「消失的王國」一片,名列電影輔導處黑名單,卻也獲得第卅六屆金馬獎紀錄片入圍。
 「那時候喔,我演一場吃兒子的戲,壞查某就站在旁邊,逼我吃兒子......,那時候,底下的觀眾,是滿滿滿的喔,十個有九個流眼淚喔,十個有九個為我哭喔。」九五年,因協助拍攝紀錄片而重回西螺戲院的吳碧玉,似乎忘記自己現有的年歲一般,興奮地站上戲台,回憶當年在「拱樂社歌仔戲團」表演時的盛況、自己被賣進戲團的驚恐,細數著自己還是當家演員時的那種風光。

 「服裝美麗,陣容堅強......台灣未曾有」、「劇界原子彈,藝界噴射機」、「金銀天狗、紅樓殘夢......」,影片裡,戲院已殘破不堪,除了幾張依稀可辨的廣告看板外,其餘的,全被厚厚的灰塵積成一片暗鬱灰色。空蕩盪的觀眾坐椅,僅存蜘蛛絲網纏繞,偶有幾束光亮由建築裂縫處透射進來,陰濕的戲院廢墟裡,才有些溫暖陽氣。吳碧玉畫上濃厚的戲?菕A緩揚長袖唱起一段王寶釧的戲,身段巍巍顫顫卻不失氣勢優雅,一旁殼仔弦拉起歌仔調,淒美高亢,在廢墟中遊蕩迴響......,當年觀眾瘋狂破門看戲的景象,一瞬間,重回。

 歌仔戲起家 帶動台語片

 「拱樂社」,原是雲林麥寮的一個南管子弟班,光復後眾人合力組成一個職業劇團,一九四七年,改由陳澄三獨立出資經營,在企業化的經營方式下,展開它三十多年的光鮮舞台歲月。在那三十年間,拱樂社因為陳澄三「只搶第一」的性格與商業頭腦,不但領先投入拍攝歌仔戲電影,還成立了完備的地方戲曲學校與「拱樂社戲劇短期補習班」等專業訓練學校,讓拱樂社成為台灣內台歌仔戲界叱吒風雲的傳奇,一九五六年,拱樂社拍攝「薛平貴與王寶釧」的電影,以盛況空前的票房帶動台灣台語片的商機,把許多從前從未看過電影、也從不想看電影的台灣人帶進電影院,劃下獨立台語片的時代;其後拱樂社更組成「囝仔團」,訓練出如現在知名電視花旦許秀年等小孩團員,在當時的台灣社會造成轟動,由八歲的許秀年等人主演的「流浪三兄妹」,更是賺取無數觀眾的眼淚;台灣第一部台語彩色影片「金壺玉鯉」,也是出自陳澄三的手筆。

 然而,這樣一個曾經讓台灣戲迷瘋狂、創下多項台灣紀錄的劇團,如今卻極少被傳頌,「拱樂社」的名字,像是被刻意地抹煞遺忘一般,幾乎隨著歲月而消逝,僅存於老者的片段記憶中。「有朋友見到我,就說,『阿,香秀,聽說妳最近在拍什麼垃圾的嘛,是環保片吧。』連到政府文化單位,都是這樣無知,我聽到不知該笑還是該哭,拱樂社變成汞垃圾......,消失的王國,這樣一個台灣民間娛樂王國消失得無聲無息,令我感到很挫折。」

 「消失的王國-拱樂社」,是李香秀花將近八年時間,幾乎獨立完成的紀錄片,獲得36屆金馬獎紀錄片等獎項的入圍。七月七日,紀錄片獲得文建會等單位的贊助,終於順利地完成首演,李香秀的努力似乎有代價......,「我覺得人生來這麼一遭,是值得的。但我本來是很意氣風發的,即使拍片時生活過得再悲慘,我也不卑不亢,可是拍完片所經歷的挫折,讓我曾經有的韌性,都沒有了。」

 台灣歷史文化 也有愉悅

 與拱樂社一樣,李香秀的籍貫也是雲林縣。雖然在台北三重成長,但從小就經常接觸廟會活動,母親到廟裡拜拜,李香秀就在廟會歌仔戲台旁玩耍。李香秀住家的隔壁,也住了位歌仔戲演員,因此,歌仔戲演員漂亮的裝扮,與即使卸妝後也經常流露的舞台身段,是李香秀在拍紀錄片前,對於歌仔戲的模糊印象。

 「到了美國後,我開始產生身分上的認同矛盾,我跟美國人說我是來自台灣,卻介紹自己是一個chinese,與那些從中國來的同學比起來,總覺得不大對。有的人明明知道我來自台灣,卻老問我china的情形怎麼樣。」199○年,不諳英語的李香秀憑著過去優異的作品,申請到美國以紀錄片聞名的天普大學,第二年暑假,為了完成一個學校作業,李香秀回到台灣,選擇「歌仔戲」為她的拍攝題材。「以前,我對於土地的認同幾乎沒有概念。本來,我是想拍平劇的紀錄片,但有朋友說,為什麼不拍真正台灣的東西,真正自己熟悉的東西,點醒了我......。」因為從小接受的是國語強制教育,因此在李香秀的心裡,形成了國語藝術比台語藝術「高級」的觀念,然而,在那年暑假,李香秀真正開始接觸歌仔戲後,才驚覺印象中較「低微、俗氣」的台灣民間文化,竟是如此豐富美麗,然而,在人民的記憶中或歷史影像裡,台灣的歷史似乎只有悲情,六○年代以前民間藝術曾有的愉悅、群歡群洩與堅韌的生命力,被刻意地淡忘或被教育誤導。於是,李香秀產生了紀錄歌仔戲這個台灣本土藝術的使命感,最後,她選擇了「拱樂社」歌仔戲團那段曾經擁有風光歲月,最後卻莫名消失在台灣島嶼上的歷史。

 拍紀錄片 背負大筆債款

 「『拱樂社』這個滑稽莫名的稱謂,我第一次是在與眾多劇團接觸後聽到的。它像是一個標籤,一個蒸發在空氣中腐朽消褪的傳統標籤......。1993年三月的某一個晚上,午夜醒來,夢中跳躍的『消逝的王國』這幾個字,清晰地停留在我的腦海中。」然而,選擇拱樂社拍攝紀錄片,對李香秀而言,像是一種宿命,一段痛苦冗長、孤單窮頓的宿命;因為選的是幾近消逝的歷史,也因為選的是長期因政治因素而被忽略矮化的台語文化歷史。

 「那時我申請經費,評審認為我拍一拍一些老照片就可以完成了,所以只給我二十萬......。我心裡掙扎很久,但最後還是買了二手攝影機、錄音機,決定做下去。」即使在拍攝期間,李香秀陸續向文化單位申請到一些經費,但拱樂社歷史的龐大與複雜,卻讓李香秀必須背負大筆貸款,甚至,說服父親借出老家的房地產權狀當抵押品。「朋友都說我是敗家女,說我用這些年拿來努力賺錢的話,都可以繳房貸了。」除了拍自己的紀錄片,李香秀也兼任過如「愛你愛我」等劇情電影片或電視的製作工作,但賺的錢,也都砸進紀錄片的製作中。

 因為拱樂社的資料太過複雜,加上歌仔戲並非自己的專業,李香秀花了兩年時間,才將拍攝出的東西在美國剪接完成。「我已經畢業了,還是偷偷回去用剪接室,教授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到了假日學校沒開,我就先買了一堆食物,一個人躲進剪接室,整個假日都在裡面,陪我的只有一台黑白老電視的聲響。我像在一座孤島上,沒人知道我在那裡,只有老鼠。」為了用時間爭取金錢,李香秀一點時間都不願浪費,經常一個人躲進剪接室,在與外界孤絕的情況下完成作品。經常,李香秀就這樣一邊聽著電視發出來的沙沙聲響,一邊看著自己拍出來的片子,留下眼淚。

 拱樂社歷史 重現螢光墓

 「有的電影學者告我狀,說我怎麼一部紀錄片要拍這麼久,我也被電影輔導處列為黑名單。但我想的很清楚,如果我不堅持下去的話,這一部片子,不過是一部懷舊的片子,就像吳碧玉在西螺戲院裡緬懷她的過去,如此罷了,根本不能建構出整個消逝的拱樂社王國。」

 最後,紀錄片完成後,李香秀將片子寄給張照堂,張照堂看完立刻打電話給李香秀,說,「我從來沒看過一個人剪接是這麼敬業的在剪。」
 「我知道我的片子到哪裡,都會有掌聲,至少會有客氣的掌聲。但唯有不斷地放映在螢幕上,傳遞出去,這部片才算成功。」在李香秀的努力下,「拱樂社」的部分歷史,終於重現於螢光幕上,為台灣的文化史,做了一個典範與開端。

 影片中,吳碧玉那張畫上妝的臉,既驕傲又落寞,若沒有影像等紀錄,這樣的神情,怕是永遠淹沒在電影電視的聲色之後,永遠被遺忘在脫衣歌仔秀場的喧鬧中,連歷史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