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航約 主權歧見終獲解決
李靜
2002/04/15 第316期
新約談判一波三折 直到最近才露曙光 在台港航約上,港方必須取得北京的審批,我方也須經行政院核定,完成應有的行政程序後才能正式生效,因此,即使談判順利進行,新協定恐怕也要到六月底才能正式生效。
四月三日,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舉行第五屆理監事改選,順利通過由華信總經理樂大信接任理事長,而樂大信接手公會理事長後,除了如他所言,「這一屆理事長最大的心願是航空公司都能賺大錢」之外,另一個更重要的任務是,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台港航約新約談判。

樂大信將扮演稱職白手套

事實上,台港航約新約談判與簽訂,一波三折,直到最近才露出曙光。在三月初時,陸委會終於同意比照台澳航權談判模式進行,交通部長林陵三日前更透露,「台港新約六月底一定會簽訂」,顯示台港航約新約的進行已取得了相當的進展,剛接手的樂大信,更可能在最後關頭,來個臨門一腳,踢球進門,責任不可謂不輕。

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職務,屬於服務性質,代表民航業界與交通部和民航局進行溝通,是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三年前因沒有人願意擔當公會理事長,航空業界遂達成一個默契,即按公司英文字母排列輪流擔任,第四屆理事長由遠航董事長崔勇先接,第五任是由華信航空擔任,但華信航空董事長和母公司中華航空同為李雲寧,於是華信總經理就在鼓掌聲中「被迫」接下理事長職務。

而台港航約現已確定將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與港方進行談判,公會將扮演「白手套」角色,樂大信雖然是被迫,卻也感到「責任重大」,他表示,他要盡快向崔湧請教台港航約談判事宜,推敲推敲如何扮演一個稱職的白手套。

陸委會對於談判主體鬆口

經過二度延約的台港航約,自今年以來似乎突飛猛進,據了解,主要是因為陸委會對於談判主體,態度終於鬆口了,對於談判細節,陸委會也開始展現授權交通部處理的彈性態度。

在今年三月初,陸委會日前透過民航局,主動邀約國泰和港龍航空高層來台洽商台港航權談判事宜,雙方在民航局展開秘密協商,同意台港航約新約談判將比照台澳航權談判模式進行,使得台港雙方對於航權談判主體始終沒有共識的僵局,得以打破,跨出了一大步。

原先,陸委會相當堅持台港航約新約談判須以官方對官方方式進行,港方無法接受,致台港航約兩度以延約方式,維繫台港空中運輸。

為避免政治干擾台港航權談判,最後造成斷航的事實,在各有讓步的情形下,雙方對談判主體漸有共識,同意以台澳航權談判模式展開航約諮商,我方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政府,港方則由國泰和港龍航空代表港府與我諮商。

不過,據透露,當時雖然談判主體問題獲得解決,但在談判細節上,陸委會提出一些超過台澳航權談判模式的問題,例如台港航約雖由公會代表政府簽署,但必需由民航局長游芳來簽名背書等,同時,陸委會對我方公會代表名單仍有一些小意見,還有待進一步協商、確認。

在台港航約新約談判細節上,近日似乎也有相當的進展,交通部高層日前說,「雙方持續接觸中」,透露出台港航約朝向樂觀方向前進。

據了解,陸委會將「授權」交通部民航局比照台澳模式處理,即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公會與香港國泰和港龍兩家航空公司代表簽訂新約,不再堅持由民航局長簽約,民航局僅以公會顧問名義參與談判。

政府務實趕快簽約就是了

交通部官員表示,由於台港航約已延約二次,在民航業者壓力及政策的務實考量下,陸委會的態度漸有改變,現在「趕快把台港航約簽了就是了」,反映了政府對台港航約務實的態度。

台港雙方在台港航約談判主體的議題上,經過一段時間的較勁,最後才有共識。台港航約談現約是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簽署,效期為五年,二○○一年六月十二日效期屆滿前,因陸委會端出「港澳關係條例」,以港澳事務主管機關為由,主導台港航約新約談判的進行,陸委會提出以官方對官方的形式展開談判,港方卻堅持按照以往模式,由航空公司對航空公司方式,代表政府諮商。

由於雙方對談判主體未具共識,在陸委會的授權下,民航局於二○○一年六月辦理第一次延約,之後雙方雖有非正式接觸,但談判主體的僵局還是無法打開,民航局在去年十二月第二度辦理延約,現約有效期展延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止。

因台港航約新約無法順利進行

,引發民航業者相當不滿,主管機關交通部和民航局對於陸委會的堅持也頗有意見,交通部高層曾經私下批評,「台港航約如果交給交通部處理,早就談好了」。

香港人同意台澳模式談判

台港雙方僵持了好一陣子,我提出官方對官方談判的模式不被港方接受後,我方退而求其次,在去年底時,提出比照台澳模式,由政府授權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與國泰和港龍航空展開諮商。但當時港方認為,台港航線已有三、四十年歷史,台澳通航也不過只有六、七年歷史,香港在心態上,難以接受有歷史淵源的台港航約必須比照資淺的台澳航約模式。

之後港方態度也有軟化,港方也發現台港航約一再延約,對港方並不利,而陸委會已從官方對官方,同意讓步到授權民間單位與港方接觸,再妥協的空間已經非常小,終於,香港人把驕傲擺一旁,同意以台澳模式展開新一回合的航權談判,雙方最大歧見終獲解決。

官員表示,在台港航約上,港方必須取得北京的審批,我方也須經行政院核定,完成應有的行政程序後才能正式生效,因此,即使雙方即使談判順利進行,新協定恐怕也要到六月底才能正式生效。

台港航約新約,就差臨門一腳。樂大信近期內也將上談判桌,與港方商談航班分配問題,爭取我國籍航空公司利益,樂大信接任公會理事長職務之後的第一個考驗,可謂任重而道遠。


05a.jpg 陸委會日前透過民航局邀約港龍與國泰航空來台洽談台港航約談判事宜。(楊仁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