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惡法 民黨提案修改
李鴻典
2008/11/13 第660期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11月10日提出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訴求國民黨團應限時修正集遊法,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把權利還給人民。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黨團將在14日立法院院會提案變更議程,讓法案逕付二讀,若當天完成三讀,在自由廣場靜坐的學生就可以回家了。


民進黨籍立委陳啟昱指出,總統大選前,馬蕭提出「新世紀台灣人權宣言」時指稱「集會遊行法改採報備制,把街頭還給人民」,現在國民黨在國會擁四分之三席次,馬英九應該落實政見。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指出,如果國民黨還用多數暴力阻擋,不讓民進黨版集遊法付委,就表示馬總統完全漠視人民的聲音,這樣的政府只會逼人民繼續走上街頭,民進黨即使在議會也將改採「街頭議會路線」。


根據民進黨版的集遊法修正草案,將集會遊行從原本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並刪除現行集會遊行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規定;取消集遊管制區,像是總統府、行政院、總統官邸、機場、重要軍事設施和各國駐台機構等;一併刪除主管機關命令集遊解散的權力。


對於現行集遊法規定同時地不能有兩人以上申請集會遊行,民進黨版則明定若有兩人以上集會遊行報備,主管機關應協調,若協調不成,應准許同時舉行,但以拒馬分隔。


不過,由於國民黨團反對民進黨團提案逕付二讀。民進黨團指出,希望至少內政委員會能在19日審查國民黨籍立委朱鳳芝版本時,將民進黨團提案併案審查,完成初審,希望最快能在28日完成三讀。(李鴻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