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府的主權矛盾
廖福特
2008/07/03 第641期
所謂「一中各表」之說法,其實是無法在國際領域存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場域裡只有其所代表之一中,並無各自表述之空間。如果馬英九政府繼續「一中各表」之論述,只會陷入更深之泥濘中。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


馬英九政府上任一個月,便必須面對至少兩項主權爭議。一者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另一者則是因為釣魚台,而與日本有所爭議。由馬英九政府對於兩者之處理方式,可以看出其主權態度之矛盾性,也可看出其主權想法難以在國際領域實踐。


認知模糊 做法矛盾


先談馬英九政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主權態度,馬英九在就職演說中提到要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儘早恢復協商,並秉持「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尋求共同利益的平衡點。他也提到要以「不統、不獨、不武」的理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的現狀。


這種說法從國際法評價之,其實與過去兩蔣時代所稱之漢賊不兩立沒有區別,只是不強調以武力解決爭議而已。其最大前提是,馬英九也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馬英九堅持的是中華民國體制,本質上仍然與過去雙方爭取中國合法政府代表權是一樣的,因此其他國家看此問題,也是政府承認之問題,其必須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之間,決定誰是中國的合法政府。


所謂「一中各表」的最大問題,是其究竟是指現在還是未來?如果是指未來,那麼就必須釐清究竟現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為兩個主權國家。如果是指現在,那顯然地雙方只是各自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中華民國代表中國之合法政府罷了。而從馬英九政府最近之作為看來,其是認為「一中各表」所指的是現在之處境,因此也再次陷入雙方爭政府承認之困境。馬英九政府希冀以此方法緩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爭議,但是相對地也使得台灣之主權地位倒退回到過去之時代。


一中各表 陷入困境


馬英九曾經提到「一個德國,兩個國家」的例子,但是如果仔細觀之,「一中各表」其實與「一個德國,兩個國家」有相當不同的主權意涵。「一個德國,兩個國家」主張,在當時的西德與東德均成為聯合國會員國時,已非常清楚的確認當時的西德與東德均為主權國家,只是雙方均認為未來可以成為一個德國,但是所謂「一中各表」,卻無法確認現在的台灣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主權國家,其中無法確認中華民國或是台灣的主權地位。


其次,從最近聯合號海釣船被日本艦艇撞沈所引發之釣魚台主權爭議,更可看出馬英九政府主權看法之矛盾性。馬英九堅持釣魚台諸島嶼是中華民國領土,因此發生日本艦艇撞沈聯合號海釣船之後,要求「道歉、放人、賠償」,表面上這次爭議好像只是台灣與日本間之爭議,但是從幾個現象可以看出,釣魚台爭議是與前述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爭議有關。


第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事情發生之後,其外交部至少兩次發表聲明譴責日本撞沈「中國台灣」之船舶,但是馬英九政府卻從來沒有對這些聲明提出反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看法是:釣魚台屬於台灣,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釣魚台是中國的,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因此釣魚台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領土。馬英九認為日本不與台灣談釣魚台之主權及漁權是不應該的,也必須改變,但是卻沒有釐清為何日本過去不這麼做?原因很簡單,因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聲稱只有一個中國,而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之合法政府,因而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在此脈絡之下,日本當然不可能與台灣談釣魚台之主權與漁權,而如果台灣沒有釐清主權地位,未來也不可能與日本談釣魚台之主權與漁權,即使要談海洋法公約所規定的暫時措施,也必須是主權國家間之協議。


第二, 最近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達成共同開採東海油田之協議,其方式是擱置主權,共同開發大陸礁層之經濟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其依然擁有釣魚台之主權。但是同時卻亦不見馬英九政府有任何抗議之聲明,其可能結果是承認釣魚台之主權爭議是存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兩國之間,而台灣之沈默,卻是默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代表台灣,其不只是擱置主權,甚至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台灣之主權,馬英九政府可說是顧此失彼,結果是更可能傷害主權,由此亦可看出所謂「一中各表」之說法,其實是無法在國際領域存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場域裡只有其所代表之一中,並無各自表述之空間。如果馬英九政府繼續「一中各表」之論述,只會陷入更深之泥濘中。


擱置主權 死路一條


歸根究柢,是我們從來沒有建構及確認以台澎金馬作為領域之主權國家地位,李登輝及陳水扁時代逐步建立的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與國之關係,可能因為「一中各表」之主張而消失,所有主權之建構都需先自我主張,才能進一步得到其他國家之承認,如果沒有主張,根本不可能有主權地位。對於台灣而言,主權地位之確認,不可能因為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之不同態度而獲得,要主權就必須自我聲稱,否則就得忍受沒有主權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