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色恐怖的台獨案件中,「台灣獨立黨」曾經出現兩次。第一次由一位左翼分子林錦文成立於一九五一年。林錦文是很少人知的傳奇人物,一生充滿特攻隊的精神,他的案子是一九五○年代少數的台獨案件之一,共有五人被判死刑。
第二次是一九七○年代由鄭評成立,還在籌備階段就破局了,並釀成一九七三年的鄭評案。由於台獨案件被判死刑的人不多,一死三無期的鄭評案雖不像陳智雄案、泰源監獄案那麼有名,但絕對是重量級的案子。目前的資料看不出這兩個「台灣獨立黨」有傳承上的關係,但兩者卻有相當呼應:都具有左翼色彩,都走體制外的武裝革命路線,此乃時代背景使然,因為當時體制內的改革是無望的。
赴日 鄭評被史明吸收
鄭評又名鄭智仁,一九二七年生,高雄人,住在士林,是北投基督長老教會的執事。自幼家境窮困,生活坎坷;妻子又早逝,留下背負龐大債務的鄭評和四個稚兒。鄭評一度窮困到將孩子送到教會的托兒所寄養,自己努力打拚賺錢,等他們年紀稍大才接回來。由於這個背景,使他對窮人的遭遇特別同情。
鄭評的教會有一位林義昌牧師,是廖文毅的表兄弟,此人熱心公益又富於台灣意識。一九七一年十月,他和鄭評赴日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各自在海外秘密加入組織。林義昌加入廖文毅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史明加入栗原正博的組織。栗原就是施朝輝,也就是史明。史明是台中人,但在士林出生和成長,又是台獨左派;或許有這些共同的背景,鄭評與他結識而被吸收,並編入「台灣獨立革命軍鄭評小組」,代號「台灣第十一號」受派回台活動。據史明回憶:「一九六○、一九七○年代國民黨最兇惡的時候,我就是以牙還牙。我們燒了六輛火車,一共有七組人在台灣搞地下武裝革命行動。」(二○○三年九月八日《台灣日報》)鄭評所組織的「台灣獨立黨」就是其一,走的是工農階級路線。
破局 調查局布建蒐證
鄭評和林義昌回台後,即分別訪聯同志,後來發現兩人都吸收同樣的成員,才知道原來都有任務在身;於是兩人合作發展組織,歸林義昌領導。林行事謹慎,沒有堅強台灣意識的人不予吸收;但林不久因癌症過世,改由鄭評領導後,鄭也許不熟悉內情,竟吸收一位林不吸收的教友賴錦桐,並賦予重任。
一九七一到七三年,台灣獨立黨陸續吸收游進龍、黃坤能、柯金鐘、賴錦桐、洪維和、鄭耀振、鄭遷進、曾寶連、蔡萬譽、孫宏吉、林見中、陳水山、李清治等人,高雄和花東是發展重點。在活動最積極的一九七三年的三月,鄭評請賴錦桐藉赴日洽商之便,和史明晤面並尋求經濟支援,史明給他日幣兩萬元。
同年八到十月,組織活動達到高峰。除了積極訪聯同志,還設計黨的證章,以及討論購買槍枝、暗殺政府高官(蔣經國)、印製假鈔以籌措活動經費。但除了證章之外,其他都只有討論,沒有付諸實施;如本案一位無期徒刑政治犯黃坤能所說:「還在發展成員的階段就破案了。」
鄭評等人發展組織固然進行得風風火火,但他們不知道,調查局的「布建」和蒐證也進行得綿綿密密。一九七三年三月,該局的海外工作組已經得到潛伏在教會的內線的通報:鄭評將藉賴錦桐出國之便與史明接觸。於是開始布建,通知駐外使館的保防人員,對賴錦桐的行程嚴密監視,賴與史明會晤也在掌握之中。可以想見,當台灣獨立黨正要開始衝刺之際,其實已經破局了。
被捕 鄭評被判處死刑
由於鄭評等人的機動性很強,每藉用觀光飯店作為開會場所,而且每次都在不同的飯店開會,這是高招,理論上當局會比較顧忌,而且不容易掌握動態;但實際上,調查局不僅了解他們的行蹤,而且還取得聯絡函件、開會照片甚至談話內容,顯見鄭評的組織早已被調查局滲透,又是一個靠「爪耙仔」破案的例子。
也因為當局掌握鄭評等人的動向,因此當後者為了擴展組織,聯絡感情,舉辦郊遊野餐,邀請朋友參加時,調查局人員已經在遠方架好望遠鏡,進行遠程攝影;若沒人事先通報,這種蒐證方法不可能進行。而且除了調查局外,警備總部、警務處都有支援配合,可見當局對本案的「重視」程度。
一九七三年雙十節鄭評被捕,其他有關分子也迅速落網。全案逮捕二十二人,搜出台灣獨立黨的證章九百七十四枚,以及史明的親筆函兩件、史明親書的日本通信處字條一紙。一九七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警備總部軍法處初判:鄭評死刑,黃坤能、洪維和、林見中無期徒刑;游進龍和柯金鐘都是十年。同年七月四日,國防部的覆判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書,同案的賴錦桐、鄭耀振、鄭遷進(鄭評次子)、曾寶連、蔡萬譽、陳水山、李清治等七人被「另案處理」。這四字似有玄機,因為他們和另外九名情節更輕的人都從輕發落,沒有被移送法辦;不是補辦自首手續,就是悔過告誡後開釋。
滲透 疑賴錦桐是特務
這些人中,賴錦桐的角色最被懷疑。因為他參加多次會議,涉案層級很高,卻能全身而退,據說他的兒子就在調查局工作。因此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增訂版(一九九八)就說鄭評的組織「被蔣家特務賴錦桐所滲透」。鄭評在向國防部申請覆判時,也說:「自囑託賴錦桐赴日訪問施朝輝後,即被賴錦桐支配,基於被動。」可見他最後也發現賴錦桐來者不善,用另一種方式來「搞組織」,但為時已經太晚了。
一九七四年八月十二日,四十七歲的鄭評昂首大步走出軍法看守所,被押赴安坑刑場槍決。他的次子鄭遷進此後失聯,不知下落;他的女兒最可憐,不管找什麼工作,都被警察刁難而失業,最後受不了打擊而發瘋。一九七五年蔣介石死亡,黃坤能等三名無期政治犯都減為有期徒刑十五年,並於一九八七年假釋出獄。黃坤能繼續投入台獨運動,從蔡許台獨案、新國家運動、鄭南榕事件到台獨聯盟活動等無役不與;從某個角度看,或許也是「台灣獨立黨」精神的另一種延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