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峰迴路轉 ETC命運多舛
李鴻典
2006/03/23 第522期
發展近十年的ETC,幾經波折卻仍塵埃未定;國營或民營,微波或紅外線,決策關鍵充滿政商角力鑿痕。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於今年正式上路以來,風波一直不斷;遠通電收全力搶下的BOT標案,更因台灣宇通提起行政訴願,使得ETC標案錯綜複雜的政商涉及索賄、開標不公等內幕逐漸被搬上檯面;而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宣判,撤銷當時交通部將遠東聯盟評為「最優先申請人」的決定,引起不少朝野立委要求ETC應該收回國營,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搶大餅分食阻中華電信


其實,從遠通電收拿下ETC經營權上路以來,外界質疑聲浪未曾停歇;然而,一開始投入研發建設的中華電信恐怕才是大苦主。ETC發展迄今近十年,交通部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將技術研發及系統建置委由尚未民營化的中華電信負責,並由中華電信所屬研究所耗費新台幣上億元開發後端系統及執法系統,也就是說,ETC的前端系統是由中華電信最先試用成功。


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三個年度內,中華電信更編列三.三億元研究經費;高公局也在二○○一年四月與中華電信簽訂「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與營運契約」,同年八月底,中華電信上網公告招標。但是,卻開始出現廠商向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行檢舉「中華電信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雖然工程會做出審議「未圖利廠商,僅建置時程規範過短,有未周延之處」,但卻遭立委拿來大作文章,直指「工程會認為中華電信綁標」云云!而中華電信也於二○○二年一月十八日重新公告招標,訂於同年三月十八日決標。


知情人士指出,當時有意分食ETC大餅的業者,除了採取法律途徑,透過檢舉、申訴外,另一方面,就是透過立委以暫緩、刪除相關預算等手法,若仔細想想,不難發現,這些似乎都是廠商與立委配合好的,目的就是要讓中華電信無法承辦此業務。


不到兩星期政策大轉彎


二○○二年三月七日,也就是在第五屆立法院第一會期(二○○二年二月一日至六月二十一日)期間,當天交通委員會主席、親民黨籍立委鍾紹和排定議程,要求交通部長林陵三進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公告招標產生弊端事宜」報告案;會中,立委要求暫停ETC案,並有立委首度建議採BOT。


幾天後,整個政策更是出現大轉彎!當時中華電信編列的ETC計畫預算為一六億六五○萬元,占總投資二.七五%;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也就是中華電信決標日當天,立法院進行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國防、經濟及能源、交通五委員會聯席會,審查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在親民黨籍立委劉文雄等人質疑開標金額比預算金額高出將近新台幣五億元的情形下,決議在預算通過前,中華電信不得開標;而當時中華電信當天也因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而導致流標,讓原本一波三折的ETC招標再添變數。


同年四月十七日,立法院全院聯席會中,劉文雄等人提案刪除該筆預算。親民黨籍立委謝章捷等人,更提出「為提升該計畫效益,似應交由民間辦理,以提升高速公路之營運效益,並減少政府日後之固定成本支出,建請本計劃悉數刪除。」這兩項提案經一小時協商,朝野立委仍各持己見;經表決後,贊成四十票,反對三十八票,通過ETC預算全數刪除。當時民進黨籍立委陳唐山、蔡煌瑯、張秀珍於宣讀議事錄後,針對表決過程表示疑意。


國營轉民營立委難辭咎


知情人士分析,這是財團知道ETC交由中華電信國營後將無利可圖,因此先和立院合作刪除中華電信預算,進一步要求要民營後,再來「分食」,根本是先聯手打擊主要敵人,然後再對決的戲碼。


隨後,立法院二○○二年六月十四日院會中,討論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營業、非營業及信託基金部分;在預算協商破局後,展開預算表決大戰。由國民黨立院黨團、親民黨立院黨團、台聯立院黨團共同提案,「在未來決定政策走向前,ETC計畫一六億六五○萬元,全數刪除」;經表決後,以一一九票贊成、八十票反對、七票棄權,通過刪除該筆預算。


值得注意的是,理應團結一致反對刪除預算的執政黨籍立委,也有部分立委贊成刪除預算,部分立委棄權表態,顯示執政黨內部,對是否由中華電信辦理ETC都意見紛歧。


在朝野立委聯手以一一九票砍掉中華電信有關ETC系統設備採購預算十六億餘元後,標案終止,使得中華電信被迫退出敏感的ETC營運計畫,並改由民間出資建設,由業者抽取佣金回墊先前相關建設的投資;在一連串政商角力後,遠通電收擊敗宏?痋B台灣宇通等對手,拿下ETC標案。因此,若說立法院是讓ETC從國營改為BOT的主要推手也不為過。


紅外線系統始終受爭議


面對外界質疑當時在野立委主導以刪除預算方式,讓ETC得以民營方式進行,連日大力抨擊遠通電收的親民黨籍立委劉文雄,更是遭到外界認為是在為特定廠商說項。對此,劉文雄大聲喊冤表示,「我怎麼可能反對國營!」他說,其實當初刪預算是為全民把關,中華電信則是「呷緊弄破碗」。他進一步解釋,刪預算有兩個層面的理由,就是車道測試與系統。原先計畫是採購車道系統及其周邊設備為一百六十八套編列十六億餘元,但後來中華電信辦理公告招標時僅有一百四十八套,金額卻是二十一億餘元,預算相差五億元,顯然有違法嫌疑。因此,砍預算是反對編列不實,而非反對國營。


另外,劉文雄指出,截至今日都一直被質疑的紅外線系統,也是令人無法信服的原因之一,他說,當時高公局長何煖軒也曾到國外考察,發現紅外線系統問題不少,但是後來前交通部長林陵三卻將熟知內情的何調職,並開始採用BOT。


劉文雄質疑,中華電信預算在六月十四日遭刪,八月九日隨即採用BOT,其間的轉折、政策改變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而在採BOT後,甄選過程中又充滿瑕疵,不免令人質疑。對於外界指稱他是宇通代言人,劉文雄更加以駁斥,他強調,「我支持ETC,我也一貫堅持要合法、要正當」;目前應盡速收回國營。


親民黨籍立委李鴻鈞也說,當初中華電信相關預算編列明顯有落差,而紅外線系統更涉及內定、獨厚特定廠商;如今交通部決定以公共利益為優先,要收回ETC營運權,「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他說,這也凸顯當時在選商以及訂契約過程的草率,不過,他也說,政府有心補救,「為時不晚」。


政商角力戰民眾池魚殃


此外,李鴻鈞強調,他從頭到尾都反對以BOT方式將ETC交由民間業者負責,因為高速公路平均一年交通量約六億車次,每一輛裝設OBU的車主,通過收費站繳通行費時,業者都將從中收取手續費,他估算,業者一年至少有二十至二十五億的進帳;「什麼遠通、宇通,根本都是狗屁不通!」他希望政府收回營運權後,要仔細規劃,不要再重蹈覆轍。


第五屆立院第一會期時擔任交通委員會召委、熟稔ETC轉折過程的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蔡煌瑯表示,現在大家都將矛頭對準交通部,其實是有失公允,因為,還原當時原貌,從整個攻防過程中,不難發現,當時業者就是透過各種方式,要打倒中華電信。


蔡煌瑯說,在在野黨主導下,ETC才會轉向民間以BOT方式發包,當然,這也不是說BOT就一定有錯;至於該採紅外線或是微波的爭議,他認為,這是見仁見智,因為各有各的考量。因此,他強調,此案應追究的重點在於在競標過程中,是否有涉及不當利益的往來,才有助於釐清真相。


ETC案幾經波折,當中充滿政商角力鑿痕,弔詭的是,當初出手阻擋該計畫由原本國營轉為民營的立委們,近來卻又疾呼應以全民公益為優先,恢復國營;目前外傳中華電信可能接手ETC,等於是繞了一大圈,在浪費時間、金錢與信譽後,重新回到原點,頗令人玩味。而如何克服種種紛爭,完成交通E化使命,也將考驗政府的危機處理能力。

贊成刪預算 朝野都有份

在二○○二年六月十四日立法院院會表決中華電信編列「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預算前,朝野黨團都陷入歧見中,甚至相互指控對方收好處。

當時無黨籍立委陳進丁於表決前一日指稱,國內東元集團結合外資三菱集團,預計以五億元代價收買台聯立院黨團,希望透過黨團決議方式刪除該筆十六億餘元預算。當時台聯黨團副總召羅志明駁斥表示,台聯絕不介入微波或紅外線派的鬥爭,是反對預算案不實編列才要求刪除。

另外,民進黨籍立委張清芳也在表決前一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民進黨立院黨團在表決中採開放投票,不要堅持通過預算。

當時民進黨團幹事長王拓表示,黨內有不同意見,理當會開放。他也說,電子收費是紓解塞車的最好方案,黨團必須維護交通部預算,儘管在野黨有人數優勢,但民進黨團還是要表達立場。

表決當日,民進黨團在院會前提案,中華電信遵照交通部決定辦理ETC,內容包括國道一號與三號高速公路南北向各一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備援車道及相關設備等,且中華電信具研發本土化資訊科技能力、堅強的營運實力、完整的安全管控,商機也能本土化分享,建請院會將這筆預算全數照列。但不敵國、親、台聯黨團共同提案全數刪除ETC預算。

結果出爐,雖然民進黨黨鞭在議場內高舉「反對」牌,但仍有民進黨籍立委周雅淑、葉宜津、張清芳、林重謨、余政道投贊成票支持刪除預算。而民進黨籍立委羅文嘉、陳宗義、郭正亮、陳景峻、趙永清則棄權。羅文嘉說,不想介入微波、紅外線之爭,乾脆棄權;郭正亮則說,中華電信一開始就指定電信研究所研究紅外線系統,立場並不中立,因此他決定棄權。

另外,國民黨團則有楊仁福投反對票,陳學聖、陳麗惠棄權。(李鴻典)

◎中華電信ETC相關預算遭刪過程

2002.4.17提案案由
一、ETC預算金額為16億餘元,但中華電信招標金額卻是21億餘元,預算金額與實際招標金額相差5億元,顯然有違法嫌疑。且該系統招標既非上年度未執行預算金額,亦非分兩年度執行預算,而是在同一招標案執行該項計畫。

91年度預算書預算採購車道系統及其周邊設備為168套,但中華電信公告招標建設車道系統及其周邊設備卻為148套,均為22個車道,而預算金額一為16億元,公告招標金額另一則為21億元,每套系統單價提高466萬元,明顯圖利得標廠商,亦與預算明顯不符,顯有違預算法規定。

二、中華電信公司ETC計畫預算16億650萬元。經查上述計畫並非該公司主要業務,且投資後的維護及後續計劃仍無完成效益評估。為提升該計畫效益,似應交由民間辦理,以提升高速公路之營運效益,並減少政府日後之固定成本支出,建請本計劃悉數刪除。

提案人
一、劉文雄、廖風德、吳成典、陳根德、黃政哲、李鴻鈞
二、謝章捷、李永萍、鍾紹和、許淵國、鄭金玲、龐建國、趙良燕

表決結果
贊成40票、反對38票、通過刪除。

2002.6.14提案案由
電子收費站預算去年9月提列,依預算審查最快12月才能完成審查程序,況且重大投資預算須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方能動支,但本案去年卻已發包,後經公共工程委員會糾正,其限制投標時間一半,有綁標之嫌。因此重新開標,才拖至今年3月18日。但其車道系統成本及發包金額,顯然仍有弊案爭議;且政府宣示高速公路將採BOT,在未來決定政策走向前,ETC計畫16億650萬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
國民黨立院黨團(黨鞭為林益世)、親民黨立院黨團(黨鞭為李慶安)、台聯立院黨團(黨鞭為許登宮)

表決結果
出席206人、贊成119票、反對80票、棄權7票、通過刪除。
資料來源╱立法院  資料整理╱李鴻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