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涉賄選案  當年游盈隆翻版?
鄭進興
2005/11/25 第505期

台中檢調十一月二十日大動作鎖定民進黨市長候選人林佳龍陣營查賄,指林的輔選幹部,透過胡志強競選總部榮譽主任委員林柏榕的親家賴大吉,以生日名義在北屯區宴請選民,涉嫌期約賄選,並在傳訊之後將林佳龍的多位幹部以三十萬元交保。檢調這樣的大動作,無異對台中市長選情投下一顆震撼彈。


林佳龍對於被指宴請選民賄選一事大聲喊冤,強調賴大吉的生日宴會他只是受邀的賓客之一,且藍營的政治人物也有人參加,他不可能藉此賄選。


賴大吉是林柏榕的親家,在台中市人盡皆知,林佳龍如果真要賄選卻透過賴大吉來安排,還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此外林佳龍也說,日前有人假冒是他母親的親戚,到處找人造名冊說要替他買票,事實上他母親根本不認識對方,顯然是有人意圖栽贓,他已經向司法機關告發。


檢調查賄有助於端正選風,但查賄動作對選情必然會有重大影響,檢調在查賄時絕對要堅守公正的立場及嚴格的證據原則,才能昭大信並免落人口實。


猶記得二○○三年的花蓮縣長補選,民進黨的游盈隆在投票前一天被花蓮地檢署大動作查賄,指他的支持者送六部腳踏車給六位選民意圖賄選,一時之間令游陣營陣腳大亂,開票結果游黯然落選。雖然事後這件賄選案經法院認定無賄選情事,判決無罪,但游落選已成事實,遲來的司法正義又於事何補?(鄭進興)